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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Lihexing (3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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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兴: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3794万元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07 12:13
Group 1 - The company Lihua Xing (SZ 301013) reported a significant decline in revenue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with approximately 187 million yuan,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30.78% [2]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listed company showed a loss of approximately 37.94 million yuan [2]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reflected a loss of 0.16 yuan [2]
利和兴:上半年净亏损3793.55万元,由盈转亏
Xin Lang Cai Jing· 2025-08-07 12:06
利和兴8月7日晚间公告,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87亿元,同比下降30.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亏损3793.55万元,同比下降382.13%。 ...
利和兴(30101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07 12:01
(二)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公司的长期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出资兴办的企业; (2)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经济组织、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 或开发项目;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外投资 的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提高对外投资收益,保证资产 的有效监管、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包括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 股权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主要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 ...
利和兴(30101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07 12:01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确保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1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 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 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 ...
利和兴(30101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07 12:01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以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 ...
利和兴(301013)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07 12:01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957,176股,于2021年6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Lihexing Co., Ltd.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 | 第一章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宗旨和经营范围 | 3 | | | 第三章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4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7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 ...
利和兴(301013)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07 12:01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1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 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 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
利和兴(3010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07 12:01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公司相关办理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信息申报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在买卖前 3 个交易日内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提交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 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 ...
利和兴(30101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07 12:0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 险。 第七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保的 1 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对外担保的相关情况并负责组织董事会或股东会 的对外担保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 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及 其他方式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 保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 ...
利和兴(30101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07 12:01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 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及相关 单位,应及时将知悉的重大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收集与管理职责,确保公司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