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O-HIGH(30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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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7 07:38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0月25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话和 邮件的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张海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 ...
新瀚新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志刚)
2024-10-27 07:38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孙志刚为江苏新瀚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 面同意作为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 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
新瀚新材: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10-27 07:38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10月28日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 议,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任可馨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产生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 于三分之一,任可馨女士将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 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其他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致,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任可馨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 ...
新瀚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1月)
2024-10-27 07:38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 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一)本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3、本制度所指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或者担任董事(独立 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 ...
新瀚新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和发)
2024-10-27 07:38
提名人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黄和发为江苏新瀚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 面同意作为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 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
新瀚新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仇连明)
2024-10-27 07:38
声明人仇连明作为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
新瀚新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仇连明)
2024-10-27 07:38
提名人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仇连明为江苏新瀚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 面同意作为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 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
新瀚新材: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2024-10-27 07:38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与规则,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均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作为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我们对拟提名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和发、仇连明、孙志刚的个人 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黄和发、仇连明、孙志刚均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 ...
新瀚新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公告
2024-10-27 07:38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独立董 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 严留新先生、秦翠娥女士、陈年海先生、严留洪先生、李翔飞先生、李国伟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和发先生、孙志刚先生、仇连明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 ...
新瀚新材: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9-10 08:4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瀚新材(301076)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春芳 | 联系电话:010-59013863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卢戈 | 联系电话:010-59013863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 | |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 | |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 是 | |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 | | 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一次,共六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