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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华新材: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12 11: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履职情况以及 2024 年度的规划目标,制定 了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公司将根据董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 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等,按公司薪酬考核管理制度确定其所任管理职 务的薪酬。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独立董事 2024 年度津 贴标准为 6 万元(含税)/年。 ...
星华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素燕
2024-04-12 11:37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林素燕作为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星华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 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召开股东大会 4 次。在任职期间内,本 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7 次和股东大会 4 次,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 会的情形,不存在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阅读并仔细研究,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 ...
星华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2 11:37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 会〔2023〕21 号),该解释"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 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售后 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 ...
星华新材: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4-02-26 1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陆加龙,项目合伙人,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3 年 12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包含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1 家,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陆加龙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秦林林,签字注册会计师,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 7 月开始在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包含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7 家。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于 ...
星华新材: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7 10:46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7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2: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 3: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 98 号尊宝大厦 金尊 24 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的召集人:董事会。 (五) ...
星华新材: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27 10:4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星华新材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
星华新材: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3-12-13 08:5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 | | | --- | --- |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高管进行访 | | | | 谈,了解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履行承诺情况。 |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定 | | | | 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 |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 ...
星华新材: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2023-12-13 08:54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对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新材"、"公司")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 告如下: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朱翔坚、汪颖 (三)培训时间:2023 年 12 月 6 日 (四)培训地点:星华新材会议室 (五)培训人员:朱翔坚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的有关要求,对星华新材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六)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 (七)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规则要求,对关联 方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上市 ...
星华新材: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3-12-11 10:55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0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自有资金、承兑 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议 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3 号)同 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61.46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19 ...
星华新材: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1 10:52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星华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考 核办法,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由三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半数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