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zhou Architectural Research Institute (3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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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股份:《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07-23 10:09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切实保 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 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 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 积金。公司法 ...
建科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7-23 10:09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建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2023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 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 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 ...
建科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7-23 10:09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严格限定用于已对外公布的计划投入项目。公司董事 会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 明。未经公司股东会做出决议,不得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 ...
建科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7-23 10:09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 法,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常州市建筑 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常州市建筑科学 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经或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重大信息包括但不 ...
建科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7-23 1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提请股东 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 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建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 回购注销相应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300股。本次 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5,195,640股变更为185,159,340股,公司注册 资本将由人民币185,195,640元变更为人民币185,159,340元,故对公司章程中 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将章程条款中"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订 为"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
建科股份:《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7-23 10:09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ESG工作小组 (以下简称"下设机构"),为委员会日常运作与合规履职提供保障 和专业支持。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一条 为适应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 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 (以下简称"ESG")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 ...
建科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7-23 10:09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规定, 并结合《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部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可以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 董事和监事。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 ...
建科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07-23 10:07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 券法》")以及《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临时股东会会议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员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 ...
建科股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4-07-23 10:05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 公司股份及其衍生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可转换债券、股权激励计划所发行的股 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他信用账户内的本 ...
建科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4-07-19 10:5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 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实施首次回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于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及公司回购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6日、2024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及2024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的进展公告》。 截至2024年7月1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2,101,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8,524.8万股的1.13%,最高成 交价为16.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2,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