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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Hanyi Innovation Technology (30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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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仪股份(301270)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9-11 11:17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框架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运作,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风险管 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了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降低股东的风险,而对 公司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予以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它是由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一项活动。 第三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以下简称内控制度),保证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 以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确保公司行 为合法合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董 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公司内控制度应力求全面、完整,至少在以下层面作出安排: (一)公司层面; (二)公司下属部门及附属公司层面; (三)公司各业务环节层面。 第六条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控制度时,应考虑以 ...
汉仪股份(301270)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9-11 11:17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 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所有舆情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 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二) 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
汉仪股份(301270) - 财务会计制度
2025-09-11 11:17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的健全建立、有效实施以及经济 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 施,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核算和 财务管理,保护公司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会计 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 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性文件及《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会 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态,为经营活动提供决策 支持。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地进行信 息披露,保障投资者权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根据本制 度规定,并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适合本公司的财务管 理办 ...
汉仪股份(30127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11 11:17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 及公司,应及时将知悉的重大信息向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有关 职能部门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 将发生本制度所述事件、事项、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将有关信息 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并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北京汉仪创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汉仪股份(301270)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11 11:17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1 (2025 年 9 月) 第五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按照本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相应的经营计 划、风险管理程序并充分结合自身业务特征等因素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第六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程序, 及时向本公司董事会、总经理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 能对公司股票和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严 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控股子公司应及 时向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 第七条 控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本办法,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执行本 制度进行监督,并按照公司相关要求逐级建立管理控制制度。控股子公司以 本公司制度体系和管理规范为基准,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并报本公司董 事会备案;与本公司管理体系和管理规范有差异的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需 进行差异分析、修订。对于违反本办法要求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本公 司将视情节予以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 ...
汉仪股份(301270) -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11 11:17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章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 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公司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汉仪创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期 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 可以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是上 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用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 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 易。 第三条 本 ...
汉仪股份(301270)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1 11:17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 范性文件和《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及另外二名董事组成,并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 ...
汉仪股份(30127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11 11:17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9月)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拟应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 个别会计师事务所量身定制选聘条件。选聘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公示内容 应当包括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费用。 第八条 公司应当细化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标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应聘文件 进行评价,并对参与评价人员的评价意见予以记录并保存。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要素,至少应当包括审计费用报价、会计师事务 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 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其中,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质 量管理水平时,应当重点评价质量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咨询、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具有良好 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 ...
汉仪股份(3012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11 11:17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离职的情形和程序 4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董事会有序运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和《北京汉仪创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 满、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离职包含情形: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的; (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主动辞职的; (三)公司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解任的; (四)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
汉仪股份(30127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9-11 11:17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 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汉 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 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 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 提议召开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