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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30127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8 11:01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和《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
新天地(301277)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2-08 11:01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 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 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委托理财管理是指在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投资决策 程序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在确保资 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资金,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 理财产品的行为。 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 ...
新天地(30127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08 11:01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投资 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 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 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 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不得误导投资者。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性信息披露应 当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 ...
新天地(301277)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2-08 11:01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 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董事长作为公司舆情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长负责领导各类舆 情处 ...
新天地(30127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2-08 11:01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管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公司 章程》界定的其他高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 ...
新天地(30127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08 11:01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化运 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现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 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工作职责、任免及工作细则 等。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岗位,是董事会规范、审查、考核、评价 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负责完成董事会 秘书交办的 ...
新天地(30127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08 11:01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 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 ...
新天地(30127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1:01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担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 方案; (八)在股 ...
新天地(30127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1:01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职 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1 交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
新天地(301277)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12-08 11: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切实 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天地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投 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 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 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 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 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