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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德新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 ...
信德新材: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3 12: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 控制决策及执行过程中的风险,提高存量资金管理效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 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 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购买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 ...
信德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3 12:32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 过12个月)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理财产 品或存款类产品。 2、投资金额:期间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经过严格评估,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德新 材")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
信德新材: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2024-04-23 12:32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 资产组名称 | 评估机构 | 评估师 | 评估报告编号 | 评估价值类型 | 评估结果 | | --- | --- | --- | --- | --- | --- | | | | | | | 成都昱泰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含商誉的资 | | 成都昱泰新材料 | 银信资产评估有 | | 银信评报字 | | 产组可收回金额不低 | | | | 周文婧、曹施君 | (2024)第 | 可收回金额 | | | 科技有限公司 | 限公司 | | N00036 号 | | 于 50,200.00 万元 | | | | | | | (大写为人民币伍亿 | | | | | | | 零贰佰万元整) |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 | |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 资产组名称 | 资产组或资产组 | 资产组或资产组 | 资产组或资产组 | 商誉分 ...
信德新材: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3 12: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 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 ...
信德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3 12:32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 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
信德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3 12: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8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 人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 求 ...
信德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3 12:32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 成人员结构,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设立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隶属于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于控 股股东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如认为其不适合担任董事,有权予以拒绝。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由全体 委员的二分之一 ...
信德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4-23 12:32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具体内容公告 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以及公司业务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内容作相应修订,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代理人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 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 |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 |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信德新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范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含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