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STONE ELECTRICAL (ZHEJIANG) CO.(30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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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电气: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1-24 12:38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开创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选聘。未经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 ...
开创电气:内部审计制度
2024-01-24 12:38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 机构、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 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 第四条 内部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合理 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 ...
开创电气: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24 12:38
证券代码:301448 证券简称:开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2 月 21 日(星期三)14: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 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星 期三)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7、出席对象: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 ...
开创电气: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01-24 12:38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 守本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
开创电气: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4-01-24 12:38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浙江开创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 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 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的 工资、福利、保 ...
开创电气: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24 12:38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程序,保证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
开创电气: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1-24 12:38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
开创电气: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4-01-24 12:38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 审议和披露等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和流程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 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编制以及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洽谈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及相关 ...
开创电气: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1-24 12:38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和《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 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常设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经董 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及对外信息披露工作。 第七条 报告义务人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第一责任人(以下简称"报告第一责 任人"),负有敦促本部门或单位内部信息收集、整理的义务以及向董事会办 ...
开创电气: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24 12:38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