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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华 都: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7 16:13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要求披露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 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派驻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信息的人员, 以及其他对重大信息可能知情的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 ...
*ST观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7 15:11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观典防务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高明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李振冰、刘亚恩、王彦、程宇、李旭明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 127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 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明、李振冰、刘亚恩、王彦、程宇、李旭明: 经查,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ST 观典 公告编号:2025-033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其所指出的问题,公司及相关 人员已就相关问题深刻反思,认真总结,汲取教训,后续将切实加强对《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全面梳理、健全并严格 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杜绝此类事件再 ...
*ST观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7 15:11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ST 观典 公告编号:2025-034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 观典防务未在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中披 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发生额分别为 13,900 万元、 4,000 万元、 占用余额分别为 13,900 万元、16,271.07 万元、23,075.19 万元,分别占公司当 期披露净资产的 13.91%、15.33%、22.9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及 第二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 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项、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 ...
中欣氟材: 关于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7 14:13
Core Viewpoint - Zhejiang Zhongxin Fluorine Material Co., Ltd. has not faced any penalties from regulatory authorities in the last five years, but received a warning letter regarding internal control and disclosure issues [1][5]. Summary by Sections Regulatory Penalties - The company has not been penalized by the securities regulatory authorities or exchanges in the last five years [1]. Regulatory Measures and Rectification - The company received a warning letter from the Zhejiang Securities Regulatory Bureau, citing issues related to accounting policy changes at its wholly-owned subsidiary, Fujian Zhongxin Fluorine Material Gaobao Technology Co., Ltd. [2][3]. - The warning letter highlighted that the company failed to disclose changes in inventory cost accounting methods and did not follow the necessary review procedures [2]. - Additional issues included non-compliance in revenue, cost, and expense recognition, as well as inadequate internal controls [3]. - Key personnel, including the chairman and financial director, were held responsible for these violations and were issued warning letters [3]. Response and Improvement Measures - Following the warning letter, the company held board meetings to address the issues and approved a resolution to change the accounting policy in compliance with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5]. - The company has committed to enhancing its legal and regulatory knowledge among its management and staff to ensure compliance and improve operational standards [5]. - No other regulatory measures have been issued against the company in the last five years apart from the warning letter [5].
中航沈飞: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7 13:12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树立并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切实 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中航沈 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 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证券监管部 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 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机构和人员: (一)公司董 ...
运达科技: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7 13:12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护公司、股 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 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重大事项"),并保证所披 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 ...
运达科技: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7 13:12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五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 ...
运达科技: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7 13:12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 盘、录音(像)带、光盘、其他储存介质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 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报董事会审核)后,方可对外报道、传 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控股 ...
强化“零容忍”监管 多家北交所公司因违规受处罚
● 本报记者杨洁 7月4日,数字人、美登科技、骑士乳业三家北交所公司发布公告,均因信息披露涉嫌违规违法,收到当 地证券监管部门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告知,其中,骑士乳业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 发的《立案告知书》。 监管部门始终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的严监管、强监管态度。7月4日晚,北交所官网首次披露交 易监管动态,对近期股价连续上涨的*ST广道、*ST云创2只退市风险警示股票进行重点监控,加强交易 风险提示,*ST广道、*ST云创两公司当晚发布公告称,自7月7日起停牌核查。 骑士乳业被立案调查 骑士乳业7月4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期货投资亏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积极配合中国证 监会的调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于该公司及当事人存在积极配合、认错认罚等情节,内蒙古证监局拟作出如下处罚:对骑士乳业责令 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党涌涛给予警告,并处以 ...
财务造假“行民刑”全方位追责 退市锦港两名高管被决定逮捕
Zheng Quan Ri Bao· 2025-07-06 16:08
本报记者 李勇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退市锦港"),目前正处于退市整理期。退市锦港于7月5日发布公告显示,公司副总裁宁 鸿鹏、副总裁曹成因有证据证明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已被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逮捕。此前,2024年10月末及2024 年11月初,公司已有多名高管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由于连续多年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情 形,交易所已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整理期结束后,公司股票将正式摘牌。 连续多年财务造假 退市锦港位于辽东湾湾顶西部,地理位置优越。公司主要从事油品及化工品、粮食、煤炭、金属矿、钢材等大宗货物的装 卸、运输和仓储等物流业务,连续25年稳居内贸散粮中转第一大港地位。然而,近年来公司治理问题频发,曾被监管部门两次 立案调查。 退市锦港的违法行为不止于此。监管机构还发现,2022年至2024年期间,公司通过虚假贸易业务及跨期确认港口包干作业 费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2022年、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分别虚增利润3610.45万元、6808.78万元和1537.75万元,导致相关年 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经监管部门查明,退市锦港曾与7家公司开展大量无商业实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