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IC Capital(6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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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资本: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9 11:44
Meeting Overview - The 27th meeting of the 9th Board of Directors of Guotou Capital Co., Ltd. was held on August 28, 2025, combining in-person and remote voting methods [1] - The meeting was attended by 7 directors, with one proxy and one remote vote [1] Resolutions Passed - The board approved several proposals, including the 2025 semi-annual report and its summary, which were published on the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1] - A risk assessment report regarding Guotou Financial Co., Ltd. was also approved, with 3 votes in favor and no opposition [2] - Amendments to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were approved, pending submission to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2][3] - The board agreed to establish the General Manager's Work Rules and revise ten basic systems, with all votes in favor [2] - The board appointed Chairwoman Cui Hongqin as the head of the Strategic and ESG Committee and a member of the Nomination Committee [3] - The company plans to hold the second extraordinary shareholders' meeting by the end of October 2025, with the Chairwoman authorized to determine the specific date and arrangements [4]
国投资本: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9 11:44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一次监 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和材料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 会议的监事 4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4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 式出席 1 人)。监事会主席曲立新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资本 公告编号:2025-055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发展和经营状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 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接, 《国投资 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还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国投资本(600061) -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11:40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仅指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投 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 ...
国投资本(600061) -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11:40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 选择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 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 ...
国投资本(600061) -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1:40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 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 室文件资料及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提案与召开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 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意见。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
国投资本(600061) -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9 11:40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 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并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上交所有关要求履行 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董事会办公室 作为董事会的办事机构,负责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等工作,为董事会运行提供支持和服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五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一)根据《公 ...
国投资本(600061) -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11:40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投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 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 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 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四)审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五)监督及评 ...
国投资本(600061) -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9 11:4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管理事项,保护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附属公 司,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参照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或者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行为和事项的有关信息, 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指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股东、社会 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投资本(600061) -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9 11:40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 1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公司党委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 2 -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 全面领 ...
国投资本(600061) -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11:40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 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 少一名。 第四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人选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推举,并经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研究公司ESG重大事项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包括ESG目标、战 略规划、治理架构、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