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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8 07: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以传真、邮件或现场送达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在公司 1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分别是陈加泽、杨澄宇、叶 郁郁、鲁贤、黄胜凯、徐笑淑、费忠新、车磊、朱欣。公司监事及高 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加泽先 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3-071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 予登记工作,该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共向 95 名激励对象 ...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3-10-11 08:14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3-070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回复:黑龙江哈尔滨中俄国际农产品交易市场项目果蔬交易区已 于2022年投入试运营。目前,市场招商运营与市场培育工作正在有序 1 / 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于2023年10月11日15:00至16: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 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公司董事长陈 加泽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澄宇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 财务总监谢小磊先生、独立董事车磊先生出席了本次说明会,就投资 者普遍关注的公司经营和战略发展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 和沟通。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公司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主要问题及回复整理如下: 问题1:上半年同比净利润下跌是何原因导致,下半年有何措施? ...
浙江东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3-09-27 11:1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具体负责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郭护湘、张进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 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 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1 | | | 二〇二三年九月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 |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1 | | --- | --- | | 录 目 | ·································· ...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2023-09-21 07:41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3-069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已完成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一)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基本情况 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以2023年9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以3.72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95名激励对象授予1,0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 ...
浙江东日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
2023-09-18 10:11
关于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3年5月16日出具的《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31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已收悉。根据贵所要求,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浙江东日"、 "公司")已会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光大证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对问询函所列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问询 函回复如下,请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一 致。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题的回答 | 宋体(不加粗) | | 对 ...
浙江东日_会计师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
2023-09-18 10:11
目 录 | 一、关于经营情况……………………………………………… 第 | 1—32 | 页 | | --- | --- | --- | | 二、关于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第 | 33—40 | 页 | | 三、关于财务性投资……………………………………………第 | 40—50 | 页 | 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3〕135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311 号,以下简 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本说明 中涉及货币金额的单位,如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万元,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 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本回复所载 2023 年 1-6 月的财 务数据仅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 一、关于经营情况 根据公开资料及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54,399 ...
浙江东日_律师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3-09-18 10:11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编号:TCYJS2023H1315 号 致: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发行人"或 "公司")的委托,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之特聘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 并 已 出 具 " TCYJS2023H0563 号 " 《 法 律 意 见 书 》 、 "TCYJS2023H0964号"《补充法律意见书(一)》、"TCYJS2023H1116号"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以及"TCLG2023H0787 号"《律师工 作报告》。根据发行人补充上报的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事宜,本所现就发行 人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 ...
浙江东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09-15 11:11
目 录 | 一、关于经营情况……………………………………………… 第 | 1—32 | 页 | | --- | --- | --- | | 二、关于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第 | 33—40 | 页 | | 三、关于财务性投资……………………………………………第 | 40—50 | 页 | 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3〕135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311 号,以下简 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本说明 中涉及货币金额的单位,如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万元,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 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本回复所载 2023 年 1-6 月的财 务数据仅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 一、关于经营情况 的主要因素、同行业可比公司净利润波动趋势等情况,说明发行人业绩大幅 ...
浙江东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
2023-09-15 11:1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九月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具体负责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郭护湘、张进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 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3-2-1 | |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1 | | --- | --- | | 目 录 | ·················· ...
浙江东日: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3-09-15 11:11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编号:TCYJS2023H1315 号 致: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发行人"或 "公司")的委托,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之特聘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 并 已 出 具 " TCYJS2023H0563 号 " 《 法 律 意 见 书 》 、 "TCYJS2023H0964号"《补充法律意见书(一)》、"TCYJS2023H1116号"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以及"TCLG2023H0787 号"《律师工 作报告》。根据发行人补充上报的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事宜,本所现就发行 人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