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GHWL(600603)
icon
Search documents
ST广物(600603)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2 10:3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 事时,每位出席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 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数集中投向某一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其有权选举的所有董事候选人,最 后按得票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涉及下列情形的,股东会在董事的选举中应当采用累积 投票制: (一)公司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的; (二)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 以上。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2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 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 ...
ST广物(600603)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2 10:31
二〇二五年七月 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 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 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 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以下列方式占用 1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广 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
ST广物(600603)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2 10:3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 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 ...
ST广物(600603)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2 10:31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 织。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 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广汇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 ...
ST广物(600603)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2 10:3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会和董事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 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遵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 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决 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 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
ST广物(600603)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2 10:3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 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 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 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 ...
ST广物(600603)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定)
2025-07-02 10:3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事项的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主动辞职或辞任、任期届满卸任、任期内罢免、更换或解聘等离职情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离职的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任期届满,除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 起自然终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就任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 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
ST广物(600603)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2 10:3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 制、审议和披露等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 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汇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分公司、 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可能接触、获取公 司重大未公开信息的人员(以下简称"其他涉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 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尚未公开" 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
ST广物(600603)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2 10:3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 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议。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公司全体独 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下列第(四)项至第(七)项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 核查(行使本条职权的,应当及时披露);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
ST广物(600603)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2 10:3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募集资金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实施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募集资金的申报、与募集资金存储、使 用、变更、监督等有关的信息披露。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 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上市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条 为规范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广 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