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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60081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8 10:17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 履行本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决策和披露程序。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 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之间发生的交易不适用本制度,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另 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关联人、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
华北制药(60081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8 10:17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保证其依法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以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一般性规定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董 事会秘书外,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 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 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 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
华北制药(6008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28 10:17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北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份 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董 ...
华北制药(6008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8 10:17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北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 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 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
华北制药(6008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28 10:17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被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公平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 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 ...
华北制药(60081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8 10:17
(2025 年 11 月修订)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 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按 照本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
华北制药(60081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8 10:17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 规范董事会秘书职责和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北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 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该所仅接受董事 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 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选 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 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三)具备履行职 ...
华北制药(600812) - 董事会战略(投资决策)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8 10:17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投资决策)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 作细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健 全投资和可持续发展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率和质量,提升公 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等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投资决策)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投资决策)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和ESG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投资决策)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和两名非独 立董事组成。 第六条 董事会战略(投资决策)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
华北制药(600812)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1-28 10:15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 2025-060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相 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3 | |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 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 | | --- | --- | --- | | |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 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 | | 价额。 | | | 13 |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 |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 | | | 币标明面值。 | 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 | | 第二十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 |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 ...
华北制药(600812)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1-28 10:15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5-061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石家庄市和平东路 388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2 月 15 日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至2025 年 12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