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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发动力: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05 10:07
航发动力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AR E-UT E- S Fi A YUAN LAW OFFICES 致: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4-878 受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北京市嘉源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现场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及《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律师见证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公告。上述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 召开的目期、地点、表决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出席会议的对象及登记办 ...
航发动力: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11-28 09:14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2024 年 12 月 5 日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制订大会须知如 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 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 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 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 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整至静音状态。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5 日下午 14 点 30 分 会议地点:西安市徐家湾公司科教文中心第二会议室 具体议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 ...
航发动力: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11-19 10:32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 年 11 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0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8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1 | | 第八章 | 党组织 | 32 | | 第九章 | 保密与信息披露 | 34 | | 第十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5 | | 第十一章 | 通知和公告 | 38 | | 第十二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9 | | 第十三章 | 修改章程 | 42 | | 第十四章 | 特别规定 | 43 | | 第十五章 | 附则 | 43 | 2008年12月27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修订;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2012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修订;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修订;2 ...
航发动力: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9 10:28
证券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4-38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分别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 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人,亲自出席 3 人,本次会议合计可履行监事权利义务 3 人。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逢春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发布的《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 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9)。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发布的《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
航发动力: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1-19 10:28
| 序号 | 原条文 | 修改后条文 | | --- | --- | --- | | 1 | 第八条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 | |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 | | | 法定代表人。 | | |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 |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会 | | 2 |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高级专务。 | 计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高级专务、 | | | | 专务。 | | | 第十三条 | 第十三条 | | |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有关 |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有关规定及《公 | | | 规定及《公司法》,设立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 | 司法》,设立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 | | 3 | 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 | 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充分发挥党委 | | | 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 | 领导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 | | | 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 ...
航发动力: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9 10:28
证券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4-37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分别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 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 11 人,亲自出席 10 人,独立董事王占学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李金林先 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合计可履行董事权利义务 11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航发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森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发布的《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 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
航发动力: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024-11-19 10:28
《关于续聘 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李金林 _______________ 独立董事:刘志猛 ________________ 独立董事:王占学 ________________ 2 经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我们认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 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公允合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1 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
航发动力: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1-19 10:28
(一)机构信息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基本信息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证券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4-39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本次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主要是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招标程序和审慎决策,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用大信会计师 ...
航发动力: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2024-11-19 10:28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分别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出。本次会议 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王占学先生委托 独立李金林先生代为表决。全体独立董事于会前一致推举李金林先生 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 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下无正文) 1 独立董事签署: 刘志猛 审议通过《关于参股投资中国航发燃气轮机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黎明公司本次参股投资中国航发燃 气轮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机公司)旨在与燃机公司建立更加紧密 的战略协同关系,深度参与国内民用燃机产业发展,分享未来燃机产 业发展红利。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事 ...
航发动力: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4-11-19 10:28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4-42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未央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科教文中心第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5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