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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林纸:10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0-24 08:50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Yueyang Lin Paper (SH 600963) held its 46th meeting of the 8th Board of Directors on October 24, 2025, to review the Q3 2025 report and other documents [1] - For the year 2024, the revenue composition of Yueyang Lin Paper is as follows: Paper industry accounts for 84.81%, Municipal landscaping 5.44%, Power 4.42%, Other businesses 2.13%, and Construction installation 1.9% [1] - As of the report date, the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Yueyang Lin Paper is 8.1 billion yuan [1] Group 2 - The article mentions that the Chinese innovative drug sector has sold overseas authorizations worth 80 billion USD this year, highlighting a hot secondary market in biomedicine while the primary market faces fundraising challenges [1]
岳阳林纸: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31.49%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5-10-24 08:33
Core Insights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decline in both revenue and net profit for the third quarter of 2025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1] - Year-to-date figures also show a decrease in revenue and net profit, indicating a challenging financial environment [1]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ird quarter revenue was 2.09 billion yuan,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2.95% [1] - Net profit for the third quarter was 17.77 million yuan, down 78.48% year-on-year [1] - Year-to-date revenue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was 6.57 billion yuan, reflecting a 5.07% decline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 [1] - Year-to-date net profit stood at 162 million yuan, a decrease of 31.49% year-on-year [1] -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were reported at 0.09 yuan [1]
岳阳林纸(600963)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4 08:3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任原因。董事辞 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 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 ...
岳阳林纸(600963)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08:3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法 律顾问、总工程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 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务,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 ...
岳阳林纸(600963)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08:3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可占多数。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战 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 ...
岳阳林纸(600963)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08:3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岳阳林纸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提名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 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自该决议做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 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 事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 ...
岳阳林纸(600963)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08:3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 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岳阳林纸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二条 公司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构成应当满足以下 条件: (一)由三名董事构成; (二)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三)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四)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会 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1、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 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 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 作经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 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
岳阳林纸(600963)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10-24 08:30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5-047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有效开展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为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成立日期 | 2011 | 年 | 7 | 月 | 18 | 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 12 ...
岳阳林纸(600963)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0-24 08:30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主 要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相关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5-049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10 月 24 日,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翀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 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该关联交 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岳阳林纸(600963)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10-24 08:30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5-048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部分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 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其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承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60,406.99万元,出售 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5,156.65万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3 月12日披露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现根据 2025 年 1-9 月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结合 2025 年生产经营 1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主 要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相关关联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