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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 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阴江化微电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 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办法。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 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第一章 总则 (二)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 第一条 为适应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三) 最近三年不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明确董 事长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长的工作行为,确保董事长依法履行职责,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江 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董事长应遵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和股东利 益,忠实勤勉、履职尽责,推动董事会规范运行,践行公司愿景和企业文化。 第二章 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至 2 人,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董 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和罢免。 董事长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 1 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长: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 置突发事件和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 成的损害,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稳定,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促 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 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 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遭遇 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决定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导致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七)公司单笔融资金额或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融资金额将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0%且将超过 5000 万元的、或达到前述标准后又进行 融资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 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都拥有与应选董事 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按照自己 认为合适的方式分散选举数人,按投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选 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或者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 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公司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提示该次董事选举 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时,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选举 分开进行。具体操作如下: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 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数只能投 向该次股东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 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 投票权数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二章 累积投票程序及具体办法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各机构、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 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 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董事会秘书和董事 会办公室负责证券监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人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人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事 项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1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第二章 离职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