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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 和《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 一致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 第二章 | 募集资金的储存 | 3 | | --- | --- | --- | | 第三章 | 募集资金的使用 | 4 | | 第四章 | 超募资金的使用 | 8 | | 第五章 |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管理 | 9 | | 第六章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和披露 10 | | | 第七章 | 募投项目的变更 | 10 | | 第八章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及责任追究 12 | | | 第九章 | 附 则 | 13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 信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公司编制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 及相关信息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1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 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 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 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作价出资,进行设立、并购企业(具体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股权置换、 股份增持或减持等)、股权投资、委托管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进 行的各项投资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中的公司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及控制的、能够以货币计量的 并且能够产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 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示;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 (四)从事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的行为; (五)从事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 行为。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 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 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 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 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所 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 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公司董事会及 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层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为管理层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和依据,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企业 运营的效率及效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予以 披露。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审计部,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其内部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 范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 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江阴江化微 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 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化工行业知识、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 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 | | 目录 | 1 | | --- | --- | ---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 2 | | 第二章 | | 公平信息披露 | 3 | | 第三章 | |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 5 | | | 第一节 | |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与收购报告书 | 5 | | 第二节 | | 定期报告 | 6 | | 第三节 | | 临时报告 | 11 | | 第四节 | | 董事会决议 | 16 | | 第五节 | | 股东会决议 | 17 | | 第六节 | | 应披露的交易 | 18 | | 第七节 | | 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信息 24 | | | 第四章 | | 信息披露的程序 | 39 | | 第五章 |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39 | | 第六章 | | 信息披露档案的管理 | 44 | | 第七章 | | 信息保密制度 | 44 | | 第八章 | |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 46 | | | 第九章 | | 投资者关系活动规范 | 47 | | 第十章 |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 48 | | 第十一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