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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龙股份(603158) - 腾龙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22 12:46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和《常州 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第四 ...
腾龙股份(603158) - 腾龙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7-22 12:46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腾龙汽车 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战略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战略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公司其他部 门根据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及任期 第四条 公司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 作。当战略委员 ...
腾龙股份(603158) - 腾龙股份公司章程
2025-07-22 12:46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7 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由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常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320400773797816G。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67 万股,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 Changzhou Tenglong Auto Part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腾龙路 15 号;邮政编码:213 ...
腾龙股份(603158) - 腾龙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22 12:46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 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 ...
腾龙股份(603158) - 腾龙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22 12:46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 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 保风险。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和失当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以及《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其它单位或个人 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它担保事项,具体种类包括借 ...
腾龙股份(603158) - 腾龙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7-22 12:46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提名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提名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公司其他部 门根据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及任期 第四条 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 员会 ...
腾龙股份(603158) - 腾龙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7-22 12:46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 ...
腾龙股份(603158) - 腾龙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22 12:46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 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 ...
腾龙股份(603158) - 腾龙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7-22 12:46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 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 公司其他部门根据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及任期 第四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
腾龙股份(603158) - 腾龙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7-22 12:46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 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 兼任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