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MILKYWAY(603713)
icon
Search documents
密尔克卫(603713) -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密尔克卫修订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14 14:19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修订 2024 年股票期权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声 明 3 | | --- | --- | | 第二章 | 释 义 5 | | 第三章 | 基本假设 7 | | 第四章 | 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8 | | 第五章 | 本激励计划修订原因及修订方案 11 | | | 一、修订原因 11 | | | 二、本次修订内容 11 | | 第六章 |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19 |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章 声 明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 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或"上市公司"、"公司")本次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 的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
密尔克卫(603713)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14 14:19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 法律意见书 致: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密尔克卫")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密尔克卫修订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以 下简称"本次修订")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 ...
密尔克卫(603713)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2025-04-14 14:1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4 号)核准,2021 年 3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747,452 股,发行价格为 112.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099,999,958.2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11,017,358.50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8,982,599.70 元。 该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5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出具天职业字 [2021]10522 号《验资报告》。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密尔克卫智 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罗斌)
2025-04-14 14:18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或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谨慎、认真、勤勉、尽责地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全面关注并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推动公司健 康可持续发展,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出席 2024 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充 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促进提升了董事会决策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罗斌,男,1971 年 11 月出生,硕士学历,EMBA,注册会计师,国家法律 职业资格。1998 年至 2009 年期间分别担任上海恒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研究 部研究员、上海凯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上海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 有限公司研究部副经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14 14:1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密尔 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5年4月)
2025-04-14 14:18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四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 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 第五条 投资者认购、持有或受让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均视为其同意本规则的所有规定 并接受本规则的约束。 第二章 债券持有人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阿吉)
2025-04-14 14:18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李阿吉,女,1973 年 7 月出生,硕士学历,MBA,拥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美国纽约州律师执业资格。1999 年至 2010 年先后于凯寿律师事务所、众达律师 事务所等外资律所任职;2010 年至 2013 年在康宁(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任大中 华区法律顾问;2013 年至 2021 年在贝朗医疗(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任大中 华区法务及合规总监、商务运营总监;2022 年至今在上海品正方远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任总经理。 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独立履行职责,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关 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或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14 14:18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2025-04-14 14: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 他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 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 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应当依其规律进行科学管理,科学 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14 14:18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 动的决策。 第二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 除其职务。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 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 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 出非职工董事候选人。 第七条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公司法》规 定的范围内增加或减少董事会成员。但董事会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