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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8 13:1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 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 的资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 ...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28 13:1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聘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 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务 所的选聘(包括新聘、续聘、改聘,下同)管理与相关信息披露,确保公 司聘用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贯性,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制 度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 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4-28 13:1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聘任与解聘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要求。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 第一条 为提高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下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管 ...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前)
2025-04-28 13:1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前) 何前,女,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中国注 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先后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浙 江分所合伙人及负责人,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合伙人 及负责人,2011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岳佑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独立董事、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 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兼任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兼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 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责。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 ...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4-28 13:1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董事会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 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下称"《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履职指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4-28 13:1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 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1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 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 定。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 ...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4-28 13:1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选举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 写明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表明该次董事选举是否采用累 积投票制;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通知时,应当 在公告中表明有关独立董事的提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为前提;选举每一名董事应当以单独提案的形式在股东会通知中 列明,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除外。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 治理制度,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和《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治理文件等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 上 ...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华永荦)
2025-04-28 13:1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华永荦) 作为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 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责。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 丰富的经验。本人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华永荦,男,195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铸造专业 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先后任一汽无锡柴油机厂铸造一分厂技术厂长、铸 造二分厂长、铸造厂常务副厂长、一汽锡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江苏吉鑫风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2017 年至 2021 年任公司总经 理特别助理(退休聘任)。曾荣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江苏省科学 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无锡铸造学会副理事长。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会 ...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制度
2025-04-28 13:13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 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 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 《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 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及条件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 露信息,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 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