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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路股份(688190.SH):拟使用额度不超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Ge Long Hui A P P· 2025-12-05 10:23
格隆汇12月5日丨云路股份(688190.SH)公布,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云路股份:12月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05 10:03
每经AI快讯,云路股份(SH 688190,收盘价:96.09元)12月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三届第八次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 <内 部审计制度> 的议案》等文件。 2024年1至12月份,云路股份的营业收入构成为:磁性材料行业占比98.23%,其他业务占比1.77%。 截至发稿,云路股份市值为115亿元。 每经头条(nbdtoutiao)——秒光、售罄!银行大额存单成稀缺资源,2%以上产品很难抢,有的门槛高 达1000万元!专家:存款利率或长期下行 (记者 张明双) ...
云路股份(688190)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12-05 10:0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青 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路股份"、"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 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 营所需、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 报。 (二) 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58,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 ...
云路股份(68819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02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 1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增 强公司规范运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有关规则、指引,并结合《青岛云 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以 及公司认为应当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 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 文件送达 ...
云路股份(688190) - 筹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02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筹融资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筹融资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规范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筹融资管理, 防范筹融资风险,降低筹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以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所称筹融资,是指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 借款或者发行股票、债券等形式筹集资金的活动。 2 发行股票筹融资管理 2.1 公司发行股票(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由证券事务部门起草 方案,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有关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后,证券事务部门 负责开展股票发行工作。 2.2 证券事务部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配合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 介机构开展发行股票申报文件的相关工作。申报文件的制作和申报程序应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进行。 3 债务性筹融资管理 3.1 债务性筹融资包括公司发行债券和从银行等其他金 ...
云路股份(68819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02
1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2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 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 公室报告,并由董事会秘书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向董事长或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 ...
云路股份(68819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02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 第 1 页 共 8 页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 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四条 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 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五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六条 公司可采取适当方式对全体员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 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 还可做专题培训。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 公众投资者的 ...
云路股份(6881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5 10:02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12月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1 总则 1.1 目的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1.2 原则 (1)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2)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3)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1.3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 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 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
云路股份(68819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02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年12月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 为规范董事会秘书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 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参照《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制定本制 度。 1.2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 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并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聘 用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上 市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董事会 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1 ...
云路股份(6881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5 10:02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12月 1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青岛云路先 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 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 求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 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