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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剑智能(688557) -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14 09:31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 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 投票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按照自己认为合适的方 式分散选举数人,按投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 1 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七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 ...
兰剑智能(688557) -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4 09:31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利 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兰剑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包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下列担保的 行为:被担保企业因向金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原因向公司申请为 其提供担保,其中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公司内部监控,完善对公司担保事项的 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尽可能地防范因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恶化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潜在偿债风险,合理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四条 公司在对外提供担保,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披露有关信息。 第二章 对外提供 ...
兰剑智能(688557) -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14 09:31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 (五)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 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本条规定的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 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第二条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 性; (二)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股东,在就该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 表决时,应当回避;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增强公司决策的独立性和科学性,更好地保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兰剑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 ...
兰剑智能(688557) -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4 09:31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 为,加强对外投资管理,控制对外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 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对外投资包括以下情形: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经济实体; 1 (三)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收购其他公司资产; (五)股票、基金投资; (六)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券投资; (七)公司本部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八)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一)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必须与公司规模相适应,不能影响公 ...
兰剑智能(688557) -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4 09:31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利 益。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1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使用: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兰剑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
兰剑智能(688557) -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14 09:31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董事会的全体成员; 2、在公司任职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 财务负责人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薪酬原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相关人员 的积极性,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保证公司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 1 、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2 、坚持薪酬与公司的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3 、坚持按劳分配,薪酬与岗位职责、履职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4 、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薪酬构成与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的薪酬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奖金构成,基本工资 根据职 ...
兰剑智能(688557) -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4 09:31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 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兰剑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 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 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
兰剑智能(688557) -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4 09:31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健全和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 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兰剑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组成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设独立董事三 人,职工代表董事一名。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由公 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 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发行新股、发行转换为股票的 公司债券等事项; 董事会行使上述职权的方式是通过召开董事 ...
兰剑智能(688557) -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4 09:31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称"《独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
兰剑智能(688557) -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14 09:31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能够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 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