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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诺和(688621)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名单
2025-05-12 11:1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名单 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 股票数量 | 占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 | 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时股 | | --- | --- | --- | --- | --- | --- | | | | | (万股) | 的比例 | 本总额的比 | | | | | | | 例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刘宇晶 | 中国 | 总经理、董事 | 80.0000 | 29.39% | 0.71% | | 张执交 | 中国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3.0000 | 1.10% | 0.03% | | 罗桓 | 中国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 | 3.0000 | 1.10% | 0.03% | | | | 员、董事 | | | | | 张金凤 | 中国 | 职工代表董事 | 1.1478 | 0.42% | 0.01% | | 邵妍 | 中国 | 副总经理 | 3.0000 | 1.10% | 0. ...
阳光诺和(688621)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2025-05-12 11:17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京天股字(2025)第 153 号 致: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诺和)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 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
阳光诺和(688621) -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2025-05-12 11:1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在北京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北 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同意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购买 江苏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影响力, 有利于巩固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本次董事会审议有关交易 相关事宜后暂不召开股东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经审计、评估确定后,需 ...
阳光诺和(688621)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25-05-12 11:16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购买江苏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朗研生命")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经 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重组上市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重组上市的规定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自控 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 司发生以下根本变化情形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 行相关义务和程序: (一)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一百以上; (二)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 ...
阳光诺和(688621)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5-12 11:1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 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 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 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 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
阳光诺和(688621)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025-05-12 11:16
1、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 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2、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制定严格有效的保 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本 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3、2025年4月25日,公司发布《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 划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阳光诺和,证券代码:688621)自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预计 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4、2025年5月7日,公司发布《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 划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 及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自2025年5月7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 日。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 ...
阳光诺和(688621)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2025-05-12 11:1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董事会审慎核查,现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作出说明如下: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二十八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 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形, 亦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 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不得参 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阳光诺和(688621) -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2025-05-12 11:16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 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购买江苏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 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 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 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 或相关资产的情形。 特此说明。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2 日 ...
阳光诺和(688621) - 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2025-05-12 11:1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股票代码:688621 股票简称:阳光诺和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 项目 | 交易对方 | | --- | --- | | 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 | 利虔、朗颐投资等 名朗研生命股东 38 | | 买资产 | (详见释义) | | 募集配套资金 | 不超过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35 | 二〇二五年五月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交易各方声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预案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 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 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 ...
阳光诺和(688621)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2025-05-12 11:16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 规定的说明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购买江苏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朗研生命"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应 当符合科创板定位,所属行业应当与科创板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且 与科创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一、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与上市公司处于上下游,符合科创板定位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高端化学药品制剂及原料药的研发、生产、销售,并对外 提供药品生产服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