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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制药(000597)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2025-12-15 11:1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1G20240159 号 致: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一)召开。北京德恒 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李哲律师、王冰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 出席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 ...
东北制药(000597) - 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15 11:16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符合市场化要求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公 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践行"变、干、实",确保公司年度各项经营目标的完成,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 聘任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第三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四)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考核原则。 第六条 奖励薪酬:根据公司年度利润目标完成情况,公司 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奖励金额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自本制度生效之日起,原《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层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自行废止。 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执行。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四条 高层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年薪标准和奖 励薪酬组成。 第五条 高层管理人员的年薪标准是履行岗位职责所领取的 报酬,根据岗位职责的不同,高层管理人员年薪标准分为 ...
东北制药(00059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15 11:16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关联 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二) 公开、公平、公允; (三) 在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表决时,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 股东不参与表决; (四) 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应在董事会就该关 联交易表决时回避; (五)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关联交易是否符 合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判断; (六)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 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销 售渠道方式干预 ...
东北制药(00059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5 11:16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东会议事和决策程序,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 作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 构。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 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年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 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 1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事项出具意见 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 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
东北制药(00059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5 11:16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 利,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东北制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 策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如有必要可按照《公 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事先拟定的议题。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
东北制药(00059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2-15 11:16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以审慎、效益为原则,做到周密 计划、规范运作,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 明书等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中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 金的投向,正确把握投资时机和投资进度,正确处理好投资金额、 投入产出、投资效益之间的关系,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并在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鉴证。 1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 ...
东北制药(000597) - 投融资管理制度
2025-12-15 11: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投融资行为,降低投融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投资"是指公司将货币资金或经资产 评估或估价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专利权、商标 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为获取未来收益的行为。 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出资兴办的企业或经营项目;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融资管理制度 1 (五)经营资产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六)其他投资行为。 不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委托理财投资 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融资"是指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发 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长期贷款、短期贷款等方式获得资金 的行为。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 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收购其他境内、外 ...
东北制药(00059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2-15 11:16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1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 保障。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个人的影响。公司应当保障独立 董事依法履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 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
东北制药(000597) - 公司章程
2025-12-15 11:16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 | | |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股 份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党 委 . | | 第六章 董事会 . | | 第一节 董事 .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35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
再度入选高新技术企业公示名单 东北制药创新实力获国家权威认证
Zheng Quan Ri Bao· 2025-12-09 15:49
近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对辽宁省认定机构2025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进行备案的公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凭借深厚的技术积淀、强劲的创新动能及规范的申报筹备,再度入选公示名 单。这一成果标志着公司在核心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的综合实力,持续获得国家层面的权威认可。 据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周期为三年一次,对企业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科研立项、科技成果转化力等方面均有 严格要求。东北制药此次新一轮认定申报工作由公司工艺部牵头统筹,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系统梳理研发体系搭建、自主知识 产权储备、科技成果转化等核心申报要素。各相关部门紧密协作、高效联动,严格对照国家级认定标准,历经材料整合编制、 多轮内部校验与优化完善等,确保申报工作有序推进。 未来,东北制药将以此次再度入选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研发资源投入,深耕医药核心技术领域,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 程,推动产品迭代升级与产业结构优化,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助力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东北制药力量。 (CIS) 此次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再度认定,不仅是对公司创新能力与研发水平的高度肯定,更将为公司后续享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