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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有色: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2023-09-21 09:19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91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盘活存量土地,优化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化工产品的水路运输渠道,公司拟与铜陵港航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铜陵港航")、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江投资")共同出 资成立合资公司铜陵港航液货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航液货")建设高等 级液体危化品码头项目(甲 B 类)。港航液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 万元,其 中公司拟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投资金额以经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的资产评估结 果为底价,对应最低投资金额为 685.713 万元(含 5%增值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铜陵港航、大江投资尚未正式签署合作协议。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 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
铜陵有色: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1 09:19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90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 的公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 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在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铜陵有色展示馆会议室召开,会前 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 董事。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10 人,出席现场会议 董事 6 人,4 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公司董事长龚华东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 ...
铜陵有色: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2023-09-12 10:58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二三年九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承诺本公告书及其 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公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重组因所披露或提供 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 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申请锁定;如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公司董事 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并申请锁定;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 ...
铜陵有色: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2023-09-12 10:58
独立财务顾问 二 O 二三年九月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承诺本公告书及其 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公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重组因所披露或提供 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 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申请锁定;如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公司董事 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并申请锁定;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 ...
铜陵有色:国泰君安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3-09-12 10:3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 O 二三年九月 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 声明与承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 立财务顾问")接受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铜 陵有色")的委托,担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 向铜陵有色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系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 易行为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1、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 供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 ...
铜陵有色: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报告
2023-09-12 10:33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89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 报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 9 月 12 日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铜 陵有色")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 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 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9 号),证 监会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1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526,533,308 股增至 12,667,009,987 股。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动,其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 释。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变 动 ...
铜陵有色: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2023-09-12 10:33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 之 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中国.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00 号栢悦中心 5 楼 邮编: 230022 电话(Tel): (86-0551)65609815 传真(Fax): (86-0551)65608051 网址(Website): www.chengyi-law.com 电子信箱(E-mail):chengyilawyer@163.com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有色""公司""上市公司")的委托,指派束晓俊、万晓 宇、方娟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担任铜陵有色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及本律师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
铜陵有色:安徽承义关于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发行情况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2023-09-06 11:08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中国.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00 号栢悦中心 5 楼 邮编: 230022 电话(Tel): (86-0551)65609815 传真(Fax): (86-0551)65608051 网址(Website): www.chengyi-law.com 电子信箱(E-mail):chengyilawyer@163.com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发行情况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之 法律意见书 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发行情况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之 法律意见书 (2023)承义法字第00230号 致: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 ...
铜陵有色:独立财务顾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3-09-06 11:0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 O 二三年九月 声明与承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 立财务顾问")接受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铜陵有色")的委托,担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 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 事项向铜陵有色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系依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 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编制 而成。 1、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 供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
铜陵有色: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发行结果暨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3-09-06 11:08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88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 资产发行结果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声明与提示 3、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 阅 2023 年 7 月 18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经证监会注册的重组报告书。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出现的简称均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中的释义内容相同。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概览 | 可转债中文简称 | 铜陵定转 | | --- | --- | | 可转债代码 | 124023 | | 可转债发行总量 | 3,336,626 张 | | 可转债登记完成日 | 年 月 日 2023 9 4 | | 可转债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1 | 可转债存续起止日期 | 年 月 日至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