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NXIN AGRICULTURE(000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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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鑫农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12-30 14:16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30日,顺鑫农业发布公告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30日召开,审 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
顺鑫农业(000860) -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2025-12-30 13:03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的证券投资行为,有效防范证券投资风险,确保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 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未经公司同意,不得进行证券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均由公司 统筹负责。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的证券投资指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范围内进行的包括新股 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指公司 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 品的行为)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四条 证券投资原则 (三)公司的证券投资资金规模应受严格控制,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跟踪证券投资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如 出现投资 ...
顺鑫农业(000860) - 反舞弊制度
2025-12-30 13:0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组织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四)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使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五)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治舞弊,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高、中级管理层及所有员工的职业行 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防止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二章 舞弊的概念及反舞弊职责归属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 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 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舞弊行为: (一)收受贿赂或回扣; (二)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产; (六)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七)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或谋取组织不当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有责任督促管理层建立公司范围内的反舞 ...
顺鑫农业(00086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30 13:03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 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未按规 定履行职责、义务,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重大 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情况,提出相 关处理方案,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 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 ...
顺鑫农业(000860) - 重大风险预警管理制度
2025-12-30 13:0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风险预警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重大风 险的管理,建立预警机制,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重大风险的处置以"切实可行、积极应对"为原则,实行统 一领导、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三)组织指挥处理重大风险工作; (四)协调和组织重大风险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外 宣传解释口径; (五)负责保持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有效联系和衔接;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负责处理公司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的管理及 处置工作。 第四条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重大风险处理系统; (二)拟定处理方案; (六)其他事项。 第 1 页 共 3 页 第三章 重大风险分级 第五条 重大风险是指公司 ...
顺鑫农业(00086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30 13:0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 人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本实施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有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 ...
顺鑫农业(00086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30 13:03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 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设副总经理 6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公司 经营中不同之业务,并对总经理负责。总经理有副总经理的提名权,副总经理经 公司总经理提名或建议,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 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向 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六)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 ...
顺鑫农业(00086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30 13:0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第二条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 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而制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3、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董事会秘书应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知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 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 ...
顺鑫农业(000860) - 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
2025-12-30 13:0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职业行 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防止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投诉、举报事项主要包括: (一)违反《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等行为。 (二)牟取不正当利益,收受或进行商业贿赂等行为。 (三)其他危害公司正常运营和社会声誉的行为。 第二章 投诉方式 第四条 投诉人可以采用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进行。投诉时应当说 明事情的基本经过,被投诉对象的名称、地址、具体当事人、投诉人的姓名、联 系方式、投诉人的具体投诉要求,并应同时提供投诉人利益或公司利益受到侵害 的证据,以及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 公司提倡实名举报。凡实名举报的,审计委员会将严格保密并以适 当的方式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第三章 投诉举报处理程序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对收到的举报、投诉,应做记录,在24小时内对投诉、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各部门可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关工作 细 ...
顺鑫农业(0008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30 13:0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 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 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任将导致公 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