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jiazhuang Shangtai Technology (0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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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1 12:47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0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孙跃杰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 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度、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 (一年期以内的远期结售汇)、项目固贷、保理、信保项下出口融资、设备固贷、 融资租赁等中长期贷款和综合授信业务。 在上述授信 ...
尚太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1 12:47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 师事务所的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管理与相关信息披露,确保公司聘用合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以及《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等行为。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 执行。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格 ,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 ...
尚太科技: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2023-12-11 12:47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0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 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情况概述 由于公司拟进一步扩充产能,预计公司资金需求量将持续增加,为满足公司 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 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综 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 授信、银承授信额度、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一年期以内的远期结 售汇)、项目固贷、保理、信保项下出口融资、设备固贷、融资租赁等中长期贷 款和综合授信业务。 在上述授信和担保总 ...
尚太科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2023-12-11 12:47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2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同时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075.56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075.06 | | | 万元。 | 万元。 | | 2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6,075.56万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6,075.06万 | | |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 |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 |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 ...
尚太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1 12:47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尤其关注并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中国境内 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符合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 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的条件,或者具有经济管 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 ...
尚太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1 12:4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会议通知,但遇紧急事由 可随时通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采用书面、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进行通 知。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 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 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一名代表主持。 (2023年12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仅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是 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
尚太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12-11 12:4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 综合授信总额度内适度调整或调剂公司、子公司的授信金额与互相担保的金额 ,确定实际的授信机构、融资品种以及担保方式。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 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与信贷(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票据 、抵押、融资、保函、开户、销户、其他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 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本议案涉及重大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 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石家庄 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太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 ...
尚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2-11 12:47
1、公司2024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并在上述授信总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及子公司以其拥有的资产 为其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由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间以信用或 资产抵押、质押方式相互提供对外担保;接受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 永跃先生及其配偶章紫娟(若适用)、子女欧阳文昊(若适用)以信用或资产抵 押、质押方式提供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以及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上述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 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交易定价公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经过我们对该事项的事前核实,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 议。 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刘洪波、高建萍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 ...
尚太科技: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2023-12-11 12:47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将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 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准 确,应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同意 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监事:孙跃杰、左宝增、任跃杰 2023 年 12 月 11 日 监事会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审核意见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 ...
尚太科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2-11 12:47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 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 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94,453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52,115万元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 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余强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9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