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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科技(00138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4-29 11:18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包括公司通过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后境内外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公司在香港证券市场通过发行 H 股募集资金管理按《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健全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确保该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 履行保荐职责,按照《证 ...
广合科技(00138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4-29 11:18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 人员的产生机制,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本细则所称"独立董事"包括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确定的"独立非 执行董事"。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提名委员会中 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
广合科技(001389)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4-29 11:18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之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 股东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 则的规定,按照谨慎授权原则,就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权限对董事会进行授权,董事会权限之外 的上述事项的审批权由股东会行使。 第三条 股东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 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 ...
广合科技(00138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11:18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且该独立董事应 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召集 ...
广合科技(00138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4-29 11:18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证券办公室为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 作部门,统一负责向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报送 公司相关信息,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股 东接待、咨询等工作。 第四条 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公开或泄露、 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内容。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分支机构、各控股 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 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第六条 公司及其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须指定 专管人员负责本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报备工作。 1 第二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 得内幕信息的人员。 第八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 ...
广合科技(001389)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4-29 11:18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法 人治理结构,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 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 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不少于 7 名董事组成,其 中执行董事(含职工董事)不少于 3 名、非执行董事不少于 1 名,独立董事 不少于 3 名以及占全体董事会成员至少 1/3。设董事长 ...
广合科技(00138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4-29 11:18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 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 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涉及或者可能涉及股价敏感事项、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或者 ...
广合科技(00138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4-29 11:18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 项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等的事项收集和管理办法, 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并对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控股 子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因工作关系了解到公司重大事件的知情人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统称"重大事 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 将相 ...
广合科技(00138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4-29 11:18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工作。 本细则所称"独立董事"包括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确定的"独立非执行 董事"。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为非执行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二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要求的会计专业人 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
广合科技(001389) -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4-29 11:18
章程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1 第三条 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300,000股,于2024年4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年【】 月【】日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与"深交所"合称"证券交易 所")批准,在中国香港首次公开发行【】股境外上市普通股(以下简称"H股"),前述H股 于【】年【】月【】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股 | 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8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9 | | 第一节 | 股东 | 9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2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3 | | 第四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