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M(00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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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002340)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8-24 08:3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 性、准确性、及时性和统一性,切实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规定和《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 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公司各部门、下属子公司主要负责 ...
格林美(00234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8-24 08:3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公司在香港证券市场通过发行 H 股募集资金管理按《香港联交所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 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司董 ...
格林美(00234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4 08:3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 经理职责,确保总经理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人员范围为总经理班子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总经理班子成员应按照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实行有效 管理和全面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 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 ...
格林美(00234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8-24 08:3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 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 除非经过培训并得到明确授权,否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他员工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的发言不代表公司。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 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格林美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 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香港上市 ...
格林美(00234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08-24 08:3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信 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并依据《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 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 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
格林美(00234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4 08:30
第一条 为规范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 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司董事 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 第五条 非经公司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发行申请文件中承 诺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健全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 效实施,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做 ...
格林美(002340)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4 08:30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指公司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金 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或利率风险的保值增值操作,具体品种包括远期结 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控股子公司 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适用本制度,但未经公司同 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业务。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或利 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资和套利交易。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 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为规范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 ...
格林美(002340)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8-24 08:3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搜寻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提名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 准备工作。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 ...
格林美(00234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8-24 08:3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格林 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 ...
格林美(00234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4 08:3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依据国家《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格林美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 部审计对象和时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 管理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 财务收支与业务活动均接受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审计部直接对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报告 工作。 第五条 审计部应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 人,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 (一)具有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税收法规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