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SHA(00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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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00237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2 11:0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08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修订,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和本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形成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本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 ...
亚厦股份(002375)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2 11:0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经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需超过半数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席在成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提名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拟被提名人员 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提名委员会会议并负责提出 ...
亚厦股份(002375) - 非保本理财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2 11:0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非保本理财投资管理制度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基本定义及原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的非保本理财投资管理,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依据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非保本理财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非 保本理财产品的短期投资行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是指出售方不担保任何本金也不 担保任何收益的理财产品。 第三条 公司非保本理财投资原则 1、资金来源只能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 常运营所需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 2、不得投资于高风险理财产品,坚持风险适度,并采取适当风险控制措施。 3、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收益为目标。 4、公司进行非保本理财的,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 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 ...
亚厦股份(002375)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2025-08-12 11:0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与公司有关的、突然发生的,已经或者可 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声誉、股价等产生严重影响,甚至影响证券市场稳定, 需要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予以解决的风险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存在纷争诉讼;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决策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 应急管理,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 成的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资产安全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 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等规定 ...
亚厦股份(00237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2 11:0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 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以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 ...
亚厦股份(002375)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8-12 11:0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 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 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 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期间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报送 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按本制度规定履行对外报送信息 的审核管理程序。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和流程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 ...
亚厦股份(00237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8-12 11:0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 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 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 管理制度 第二章 信息申报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 六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及所持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 一为以上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
亚厦股份(00237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2 11:0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 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实施内部经济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 的经营状况,监督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改 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审计部应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可以根据情况在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配备专职或兼职审计人员,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直 接领导下行使审计职权,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审计部应根据业务规模等内审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内部 审计人员,并按公司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察体系。 第六条 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 ...
亚厦股份(002375)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12 11:0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上市公司总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母公司系指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 子公司系指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控股或实质控股的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和上市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 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母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 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十一条 子公司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两次董事会。股东会和董 事会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须有到会董事签字。 第十二条 子公司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通知方式、议事规则等必须符合《公 司法》规定,并应当事先征求母公司董事会的意见。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 ...
亚厦股份(00237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12 11:0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关联交易的管理,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四)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第二章 关联交易、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原则;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