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C(00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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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家电板块12月17日涨1.12%,兆驰股份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7044.79万元
Zheng Xing Xing Ye Ri Bao· 2025-12-17 09:00
证券之星消息,12月17日黑色家电板块较上一交易日上涨1.12%,兆驰股份领涨。当日上证指数报收于 3870.28,上涨1.19%。深证成指报收于13224.51,上涨2.4%。黑色家电板块个股涨跌见下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从资金流向上来看,当日黑色家电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7044.7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4940.25万元,散 户资金净流入1.2亿元。黑色家电板块个股资金流向见下表: ...
兆驰股份:董事李新威辞职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12 14:55
每经头条(nbdtoutiao)——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降准降息等工具灵活高效运用、增加普通高中学 位……深度解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记者 王瀚黎) 每经AI快讯,兆驰股份(SZ 002429,收盘价:7.14元)12月1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李新威先生因个人 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李新威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位。 2025年1至6月份,兆驰股份的营业收入构成为:电子制造及互联网服务占比100.0%。 截至发稿,兆驰股份市值为323亿元。 ...
兆驰股份: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12-12 13:41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12日晚间,兆驰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深圳 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兆驰股份(00242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0:48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
兆驰股份(002429)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2月)
2025-12-12 10:48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条例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委员共 同推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 第六条 战略发展 ...
兆驰股份(00242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0:48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充 分发挥股东会的作用,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 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 ...
兆驰股份(00242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2月)
2025-12-12 10:48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 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指定的独立董事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 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 ...
兆驰股份(002429)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12 10:48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 | | | | |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公司登记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44030077272966XD。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600 万股,于 2010 年 6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全称:SHENZHEN MTC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 产业园。 邮政编码:51811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2,694.0607 万元。 第七条 ...
兆驰股份(0024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2月)
2025-12-12 10:4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
兆驰股份(00242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2月)
2025-12-12 10:48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正常运转与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监督方案的实 施。 第三条 本工作条例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