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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益智造: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4-06-19 11:35
一、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 |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 | 占公司目前股本 | | --- | --- | --- | --- | --- | | | | 数量(万份) | 全部权益数量的比例 | 总额的比例 | | 核心骨干(1,463 | 人) | 23,800 | 100% | 3.3960% | | 合计 | | 23,800 | 100% | 3.3960%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 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 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4 / 39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 --- | --- | --- | | 132 | 刘萍 | 核心骨干 | | 133 | 马学丰 | 核心骨干 | | 134 | 王苏雅 ...
领益智造: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9 11:35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4-059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 议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芳 勤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长曾芳勤女士在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 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 / 4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 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
领益智造: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法律意见书
2024-06-19 11:35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5-211 敬启者: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s FF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YE UNESS FF YUAN LAW OFFICE 化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智造"或"公司")的委托,就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领益智造实施本激 ...
领益智造: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4-06-19 11:35
002600 2024 2024年6月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 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
领益智造: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6-19 11:35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4-061 2024 2024年6月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 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 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 ...
领益智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6-19 11:35
| 序 | | 是否存在该事 | | | --- | --- | --- | --- | | 号 | 事项 | 项(是/否/不 | 备注 | | | | 适用) | | | 18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已列 | 不适用 | | | | 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 | | | 19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 | 不适用 | | | | 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 | | | 20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是否未超 | 是 | | | | 过 10 年 | | | | 21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 是 | | | |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 | | | 22 |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 | | | |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逐条说明 | | | | | 是否存在上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 | 是 | | | | 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会 | | | | | 否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 | | | | (2)股权激励计划 ...
领益智造: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9 11:35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4-060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公司拟定的《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 3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领益智造: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6-19 11:35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证券代码:0026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零二四年六月 1 | 第一章 | 释义 4 | | --- | --- | | 第二章 | 声明 5 | | 第三章 | 基本假设 6 | | 第四章 |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7 | | | 一、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7 | | | 二、授予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7 | | | 三、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 7 | | |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7 | | |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8 | | | (三)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8 | | | (四)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8 | | | (五)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8 | | | (六)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9 | | | 四、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9 | | |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9 | | | (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9 | | | 五、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的条件 10 | | |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
领益智造: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6-19 11:35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广东领益 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 法")。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 团队和核心骨干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具体 表现在: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确保公司业绩稳步提升; (二)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提升公司管 理团队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确保公司业绩稳步提升,同时为稳定 和吸引优秀人才提供一个良好的激励平台; (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考核原则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 ...
领益智造: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6月)
2024-06-18 10:58
内部审计制度 (2024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 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及效果,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和公司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直属 分支机构(含控股子公司),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