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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7 12: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 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 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 ...
东方精工: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7 12:13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 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2023 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召 开董事会会议,全年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其中,以现场出席方式召开会议3次,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6次,审议通过议案46项,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董事的 全票表决通过(除回避表决的情况外)。公司董事会决策权利正常行使,全体董 事在董事会的决策过程中,充分履行了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有 效保证了公司的良性运作,保证所有股东均处于平等地位,可充分行使合法权利。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决议。 (二)董事会对股东 ...
东方精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7 12:13
002611 东方精工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监事会 主席陈惠仪女士。应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为 3 人,实际参与表决人数 3 人,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 ...
东方精工:关于2023年度拟不实施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2024-03-27 12:13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7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实施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现将具体情况 说明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324.02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1,093.3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 利润"科目账面余额为45,625.90万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3年度东方精工母公司弥补亏损31,093.37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0万元。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在完成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未 分配利润 ...
东方精工: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2024-03-27 12:13
002611 东方精工 关于 2024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 告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等。 2、投资额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4 年度开 展证券投资业务的金额上限为 5 亿元人民币,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证券投资额度。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 2024 年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5 亿元,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12 个月。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一)证券投资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保障公司 ...
东方精工: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7 12:13
002611 东方精工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 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 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略、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2023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9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6次股东大 会。 (二)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情况 如下: | 序 号 |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 --- | --- | --- | --- | | 5 | 2023年7月24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 | 1. 《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6 | 2023年8月18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 ...
东方精工: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3-27 12:13
安永华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3 年 内部控制情况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002611 东方精工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精工"、"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对 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暨拟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 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
东方精工: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达
2024-03-27 12:13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刘达) 本人作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毕业,经济学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至 2009 年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2009 年至 2010 年任信诚人寿保 险有限公司内审总监,现任广州恺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最近五年 任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正商实业有限公司(股份代号:HK00185)独立董事, 金茂源环保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HK06805)独立董事,并任广州龙翌恺华 企业管理咨询有 ...
东方精工: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3-27 12:13
002611 东方精工 关于 2024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9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 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 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4 年度开 展委托理财业务的金额上限为 25 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但有效期内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应超过上限金额。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 2024 年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25 亿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12 个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
东方精工: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涂海川
2024-03-27 12:13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系上海财经大学毕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至 2009 年 任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0 年任广西赛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总监,2010 年 12 月至 2016 年 9 月历任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长助理等职务。现任深圳长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总经理,最近五年任广州首联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和深圳市艾文文化发 展有限公司董事职务。自 2022 年 8 月起担任东方精工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涂海川) 本人作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