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hen(002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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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金钢)
2024-06-17 10:51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金钢作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 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提名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 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 ...
川恒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6月)
2024-06-17 10:51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原则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关联人回避的原则; (三)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 立第三方的价格标准; (四)书面协议的原则,关联交易必须签订书面协议,且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客观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 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第四条 公司不得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三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定义 第五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 ...
川恒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17 10:51
| 证券代码:002895 |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92 | | --- | --- | --- | | 转债代码:127043 |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 |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系 统 和 交 易 系 统 (地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出现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6、公司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7月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
川恒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振华)
2024-06-17 10:51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振华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 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 ...
川恒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6月)
2024-06-17 10:51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管 理,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避投资风险,强化决策责任,实现公 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贵州川恒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实施公司发展 战略,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 其他组织或法人单位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 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子公司确需进行对外投资的, 需事先按照公司规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 ...
川恒股份: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6-17 10:51
| 证券代码:002895 |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91 | | --- | --- | --- | | 转债代码:127043 |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 |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依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工作范围,结合行业、地区的收入水 平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经 第四届董事会选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总额上限 1、前述适用对象在任期内发放的年度薪酬总额总计不超过公司当年度净利润的 1. ...
川恒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双海)
2024-06-17 10:51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李双海作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 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提名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 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 ...
川恒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6月)
2024-06-17 10:51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及报送工作。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范围 第五条 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 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六条 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 ...
川恒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6月)
2024-06-17 10:51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 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披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 以规定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
川恒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6月)
2024-06-17 10:51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五) 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信息的人员。 第四条 信息报告义务人负有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 信息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的义务。信息报告义务人应根据任职单位的实际情况,制 定相应的内部上报制度,以保证其能及时的了解和掌握有关信息。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报告的上述信息的具体内容及其他要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 制度的规定执行。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及 时、准确、完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特制定《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 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在公司经营生产活动中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会明显 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情形或事件时,本制度规定的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以下简称"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