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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新机电(30009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18
股东会议事规则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股东会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会议 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及其程序和决议内容有效、 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四川 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 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 ...
科新机电(30009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1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 足委员人数。 第 1 页 共 6 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治理结 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促进公司规范、稳健、持续发展,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 会对经营班子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 ...
科新机电(30009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1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 息。 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 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 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独立 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七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 事过半数同意: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促进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治理,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
科新机电(300092)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 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合理保证年报披 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章程》和《公司审 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年8月修订) 第二章 年报工作职责和程序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 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三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审计委员会书面 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 形成书面意见。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审计前、审计期间及审计后应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 书面沟通,包括但不限于: (一)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与注册会计师协商年审工作 ...
科新机电(300092)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18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子公司管理制度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章及《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指公司依法设立 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体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 50%以上股权/ 股份的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股份比 例低于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企业。 (四)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股份比 例低于 50%,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 公 ...
科新机电(30009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18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 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 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提高公 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 平。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并给予披露。审计 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 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 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科新机电(30009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18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治理 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四川科新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规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 ...
科新机电(30009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1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 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促进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联合财政部、国 资委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 计报告的行为。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可以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 ...
科新机电(30009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1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 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 者与公司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 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 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 ...
科新机电(30009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18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