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toa Intelligent Control(3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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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唐智控: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2024-04-23 13:01
证券代码: 300131 证券简称: 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22 日,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 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487.62 万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31.89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6,805.79 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699.56 万元。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
英唐智控: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3 13:01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内审监察部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
英唐智控: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俊发)
2024-04-23 13:01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陈俊发)作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 2023 年度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023年11月15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2023年度,公司累计召开8次董事会。 ...
英唐智控:融资管理制度
2024-04-23 13:01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公司全资或控股的各级子公司,以 1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 行为,加强融资事项内部控制,有效防范融资风险,降低融资成本,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融资"是指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及管理需要采取一定方 式从有关渠道向投资者或债权人筹集资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综合 授信、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保理融资、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贴 现等债务性融资、低风险融资。 第三条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如发行股票、债券等,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融资活动应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一) 遵循审慎原则,慎重考虑偿债能力,控制融资风险; ( ...
英唐智控: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杰)
2024-04-23 13:01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任杰)作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 2023 年度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 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023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会议7次,实际按时出席了公司 董事会7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 | | |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 | --- | - ...
英唐智控: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3 13:01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4-015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3、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0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138)。 4、2020年11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
英唐智控:关于公司子公司收购少数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4-04-23 13:01
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收购少数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4)0100657 号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唐智控公司") 自 2023 年度的《关于子公司收购少数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 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英 唐智控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 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 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 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英唐智控公司自 20 ...
英唐智控: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3 13:01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的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0]AN302-7 号 GRANDWAY 1. 本次作废失效的原因及数量: 2. 本次作废失效的批准与授权。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0] AN302-7 号 致: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英唐智控的委托,担任英唐智控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专项法律顾问,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 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原法律意 见书")、《北京国枫律 ...
英唐智控:关于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23 13:01
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上述融资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经营预算,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 及其他借款方,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额度 (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保理、信用证、商业汇票、国内国外保函 及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等),融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期间签署并履约的融 资及其相 ...
英唐智控: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4-23 13:01
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0100649 号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唐智控")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英唐智控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 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