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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3002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10:47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 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并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其中必须有一名为 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 主任委员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并由董事会从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 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连 ...
聚光科技(300203)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0:47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适用前款规定。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条第一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 视同公 司提供担保, 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1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任何人无权以 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 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 ...
聚光科技(300203)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0:47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向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采购、销 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指 ...
聚光科技(3002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0: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除另有规定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 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 会计专业人士时,或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除存在第七条情形的,在改选出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 定,履行董事职务。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 ...
聚光科技(30020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10:47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机构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 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董 事会还设立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专门委员会的提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审计委员 ...
聚光科技(30020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10:47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人组成, 其中, 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不少于一名。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委员, 其他委员由公司董事会在董事范围内 选举产生。 1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适应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需 要, 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聚光科技(杭 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公司董事会从战略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 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七 ...
聚光科技(300203) - 累积投票制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10:47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 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 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的 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 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 股东会拟选举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 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 候选董事, 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职工 代表担任的非独立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 不适用于本细 则的相关规定。 4 第七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 面 ...
聚光科技(3002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0:47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1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和《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为公司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定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 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享有相应 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具备《上 ...
聚光科技(30020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10:47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一条 为维护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 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 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 ...
聚光科技(300203)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6 10:47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第一章 | 总列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第三章 股 | 仏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27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 革事会 ………………………………………………………………………………………………………………………………… 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