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ZHmag(300224)
icon
Search documents
正海磁材(300224)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2:18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 加强捐赠事项管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 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对外捐赠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无偿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 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受赠方索要或收受回 扣、佣金、信息费等财物。 (三)量力而行原则:公司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如公 司已经发生亏损或由于对外捐赠将导致亏损或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公司应从捐赠额 ...
正海磁材(30022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2:18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负责 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 方案; (七)审议本规则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 ...
正海磁材(300224)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2:18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 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 用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交易决策中,保障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经营层各自的权限均得到有效发挥,做到 权责分明,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六条 公司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实施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因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 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的 经营性资金占用。 ...
正海磁材(3002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2:18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 际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管理,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 的稳定性; 第六条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公司董 事会构成符合法律、行 ...
正海磁材(30022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2:18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中心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 工作。 - 1 -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 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 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 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 ...
正海磁材(30022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2:18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 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是指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 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 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统称"被问责人")。 第五条 公司内部问责坚持下列原则: 第二章 问责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如下: (一)董事不履行或 ...
正海磁材(300224)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2:18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 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 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守下列基本规定: (一)遵守《公司法》《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公司章程》有关 担保的规定;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 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拒绝强令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三)对 ...
正海磁材(300224) - 董事长薪酬与考核方案(2025年8月)
2025-08-19 12:18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薪酬与考核方案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薪酬与考核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战略发展,激励公司董事长勤勉尽责,为公司和股东创 造更大效益,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制 定本方案。 第二条 公司董事长年度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责权利相结合等因素 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二)绩效原则:浮动年薪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年度 经营过程指标、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相结合。 (三)统筹兼顾原则:薪酬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 事长薪酬水平的确认及考核。 第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协助本方案的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标准和发放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薪酬由年薪和年度奖金组成,其中年薪由固定年薪和浮 动年薪两部分构成。 第六条 年薪为税前收入,包括需其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 ...
正海磁材(300224)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2:18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勤勉尽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 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活动。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 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实地考 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独立董事听取汇报时,应当关 注,公司管理层的汇报是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本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二)投资、融资方案的执行情况; (三)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五)对 ...
正海磁材(30022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2:18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 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 权,并获取相应报酬,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所的规则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须具有以下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二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操守,能够 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 (五)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第四条 具有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