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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嘉微(30047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8 11:47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 ...
景嘉微(30047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8 11:47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 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沙 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 押,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 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 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在 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
景嘉微(30047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8 11:47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 | |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
景嘉微(300474)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8-18 11:47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 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 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沙景 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 是对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 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在互动易 ...
景嘉微(30047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8 11:47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 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 ...
景嘉微(30047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18 11:47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 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 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开 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
景嘉微(300474)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8 11:47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内部审计 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并予以披露。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
景嘉微(300474) - 公司章程
2025-08-18 11:47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八月 第 1页 | |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长沙景嘉微电子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取得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43019300000010 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50 万股,于 2016 年 3 月 ...
景嘉微(30047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8 11:47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长沙景嘉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 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在股东会闭会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的全体董事及本规则列明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有3名董事为独立董 ...
景嘉微(30047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8 11:47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和《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要 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 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 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