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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300540)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12-03 12:32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管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四川省内部审计条 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实际控制的参股公 司(以下简称"出资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 规和上级主管单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规定,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部门监管要求,对公司及出资企 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以及经营活动 的效率和效果等进行独立、客观地检查监督、评价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 实现经营目标的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 第四条 内部审计在公司党组织、董事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有关政策,遵循 ...
蜀道装备(30054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3 12:32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 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公司的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的 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 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称 ...
蜀道装备(30054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3 12:32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四 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 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情形和生效条件按照《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如存在需移交涉及公司的印章、数据资产、未了结事务清单及其 他公司要求移交的文件等情形的,离职人员在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向 公司移交;移交完成后,离职人员应当与公司授权人士共同签署离职交接确认 书。 第五条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等重 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启动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董 事会报告。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其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 续核查工作,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北 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
蜀道装备(300540) -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2025-12-03 12:32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健全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管 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四川 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性事项,原则上由经理层审 批和决定,但根据相关规定应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除外。经理层的具体职 责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 提下,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其职权中的部分事项的决定权授予经理层决定。 第二章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 第四条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从严控制。 (二)授权范围限定原则:授权应当严格限定在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不得超越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董事会 ...
蜀道装备(30054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03 12:32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及合理性, 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不 得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分公司和子 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列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 ...
蜀道装备(30054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3 12:32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 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 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 条规定补足人数;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 ...
蜀道装备(30054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3 12:32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七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等具体事项,按照《公司章程》 执行。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六条 股东会应当 ...
蜀道装备(300540)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12-03 12:32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 级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建立规 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误,防范投资风险,提 高投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 公司,以及虽持股数未超过 50%,但对其实施控制的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的公司均判定为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内和境外以现金、实物资产、 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资产或权益投入市场获取未来收益的行为: (一)固定资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构建、 技术改造(对原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维修、维护项目除外)等; (二)股权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全资企业、合资合作企业,股权收购, 对子公司 ...
蜀道装备(30054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3 12:3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的 考核和评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 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 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 条规定 ...
蜀道装备(300540)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3 12:32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公 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绩效,并使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 简称"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 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以及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等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占多数,其中应至少包括一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