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lliance Technology (30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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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3:34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 1 - 第一条 为规范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活动,保证公司 与 各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确保公司各项业务 通 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 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 原则: (一) 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 ...
新晨科技: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3:3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年 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责,关注 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 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 (二) 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事前审阅,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三) 审核公司年度报告等相关报告; (四) 对年报中需要独立董事审核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并由董事会 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为独立董 ...
新晨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4 13:34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经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 ...
新晨科技(300542)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4 13:34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4-019 2024 年 4 月 1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康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克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朱惠文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经营计划和未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不代表公司 的盈利预测或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在发 展过程中,存在对大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人力成本上升的风险。具体内容 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98,559,899.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4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
新晨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4 13:34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 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 释第 17 号》")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 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 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 ...
新晨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4 13:34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 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 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年初合并报表未分配利 润为307,665,634.09元,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364,475.87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61,187.67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 ...
新晨科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4 13:3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 议,该独立董事应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主任在审计委员会委员内选举 - 1 - 第一条 为强化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 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 ...
新晨科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4 13:34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新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规定和要求,现将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华所")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 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2 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 合伙人为梁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270 人,注册会计师 1471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41 人)。大华所在国内 重要城市设立了 30 家分支机构。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 33.27 亿元、审计业务收 ...
新晨科技: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4 13:34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 议;提名委员会主任在提名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 提名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 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 主任职责。 - 1 - 第一条 为规范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 ...
新晨科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24 13:34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8125 号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1-2 二、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大华核字[2024]0011008125 号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新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晨科技)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签发了大华审字 [2024]0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