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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_申请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
2023-09-15 07:21
关于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问询函 二〇二三年九月 之 回复报告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15 层 平治信息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025 号) 已收悉。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公司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一、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 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和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 | 楷体(加粗) | | 回复的修改、补充 | | 二、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 三、本回复报告中若 ...
平治信息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
2023-09-15 07:21
2-2 【公司回复】 一、结合各类产品销售价格、成本构成、客户议价能力及产品定价方式、同行 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手利 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一) 结合各类产品销售价格、成本构成、客户议价能力及产品定价方式、 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报告期内收入明细如下: 2-1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智慧家庭业务和移动阅读业务。报告期,公司营业 收入金额分别为 240.789.59 万元、360.139.41 万元、355.632.89 万元和 106.541.24 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为当期智慧家庭业务高速发展。2022 年起,智慧家庭和移动阅读业务受市场需求及行业竞争等因素影响,收入规模有 所下降。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深圳兆能未执行订单约为 84.67 亿元,5G 通 信业务的中标金额累计约为 10.33 亿元。2023年1-6月销售收入较低主要系受运 营商去库存影响,运营商订单释放节奏有所延后;此外芯片市场供应充足,代工 厂商有更多的市场渠道可以获得芯片供应,从2022年10月开始公司对代工厂商 新的订单 ...
平治信息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3-09-15 07:21
股票简称:平治信息 证券代码:300571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15 层 二〇二三年九月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委 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指定郑东亮先生、 袁鸿飞先生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特做出如 下诺: 作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 18 号》(以下简称"适用意 ...
平治信息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3-09-15 07:21
股票简称:平治信息 证券代码:300571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15 层 二〇二三年九月 3-1-1 |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 3 | | --- | --- |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4 | | 一、保荐机构名称 | 4 | | 二、本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 4 | |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 | 4 | | 四、本次推荐的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 |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 8 | | 六、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9 | |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11 | |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12 | | 一、对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意见 | 12 | | 二、发行人按规定履行的决策程序 | 12 | | 三、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 13 | | 四、关于廉洁从业的专项核查意见 | 27 | | 五、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 ...
平治信息_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3-09-15 07:2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Xi{\bf O}\Xi\Xi\rlap{\{}}\rlap{\{}}\rlap{\{}}\rlap{\{}}\rlap{\{}}\rlap{\{}}\rlap{\{}}\Xi\rlap{\{}}\rlap{\{}}\rlap{\{}}\Pi\rlap{\{}}\Xi$$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l00020, P.R. China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6568 1022/1838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致: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 ...
平治信息: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3-09-13 12:3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二〇二三年九月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l00020, P.R. China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6568 1022/1838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致: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委托,担任杭州平 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平治信息"或"公司") 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 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有关法 ...
平治信息: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2023-09-13 12:31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〇二〇年度 | 6-1-1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 防伪编码: | 31000006202175252A | | --- | --- | | 被审计单位名称: |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审计期间: | 2020 | | 报 告 文 号: | 信会师报字 2021 第ZF10492号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钟建栋 | | 注 师 编 号: | 310000060299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张俊慧 | | 注 师 编 号: | 310000060695 | | 事 务 所 名 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事务所电话: | 021-23280000 | | 事 务 所 地 址: | 南京东路61号4楼 | 业务报告使用防伪编码仅说明该业务报告是由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业务报告的法律责任主体是出具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报告防伪信息查询网址:https://zxfw.shcpa.org.cn/codeSearch 6-1-2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0 ...
平治信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09-13 12:26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同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F48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信息"、"公司")于2023 年 2月6日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我们对于问询 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根据问 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 31.37%、20.50%、14.96%和 12.17%; 申报材料称毛利率下降主要系业务结构的变动导致。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面价 值分别为 88,609.87 万元、143,936.10 万元、229.941.76 万元和 258.778.48 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51.59%、59.78%、63.85%和 79.73%。报告期内发行人 净利润均为正,但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持续为负,申报材料称主要是由于 IPTV 机顶盒、网关及路由器等通信设备主 ...
平治信息: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2023-09-13 12:26
股票简称:平治信息 证券代码:300571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15 层 二〇二三年九月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委 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指定郑东亮先生、 袁鸿飞先生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特做出如 下诺: 作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 18 号》(以下简称"适用意 ...
平治信息: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3-09-13 12:26
股票简称:平治信息 证券代码:30057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15 层 二〇二三年九月 3-1-1 |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 3 | | --- | --- |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4 | | 一、保荐机构名称 | 4 | | 二、本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 4 | |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 | 4 | | 四、本次推荐的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 |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 8 | | 六、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9 | |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1 | | |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12 | | 一、对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意见 | 12 | | 二、发行人按规定履行的决策程序 | 12 | | 三、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 13 | | 四、关于廉洁从业的专项核查意见 | 27 | | 五、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