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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22 10:5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其控股子公司(以下或称"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 司提供担保,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原则上按照公司在该参股公司的持 ...
拓斯达: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7-22 10:52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078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以专 人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 11:00 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 席监事 3 名,其中杨晒汝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付秀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了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埃弗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公司在不影 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 ...
拓斯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22 10:5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 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 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券 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 作出陈诺的,应当严 ...
拓斯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2024-07-22 10:5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挥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核查及公司内控制度的审查、监督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其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公司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审计部负责处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包括日常工作联络和审计委员会会 议的组织筹备等。 第二章 成员及召集人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委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组成,过半数成员不得在 ...
拓斯达: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7月)
2024-07-22 10:5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已经 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或即 将发生的重要会议、重大交易、重大关联交易、重大事件及上述事件的持续变更 进程。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拓斯达:分、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22 10:5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投资、 管理行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公司持 股比例在 50%以上的公司以及通过其他方式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公司)。本制度 所称的分公司是指由公司或子公司投资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 公司对外进行股权投资的决策程序、披露义务、决策的执行等在公 司其他管理制度中确定。 第二章 对分、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筹资、投资、 费用开支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公司根据市场及企业自身情况核定并下发各分 公司、子公司的年度经营、投资、筹资及财务预算,各分公司、子公司应 ...
拓斯达: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7-22 10:52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077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 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 议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黄代波先生、万加富 先生、冯杰荣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主 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 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了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 ...
拓斯达: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7月)
2024-07-22 10:5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拓斯达(30060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22 10:5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 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拓斯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公司必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
拓斯达:工业机器人概念股,一季度业绩改善,产品出货量大幅增加,数控机床在手订单饱满
北京韬联科技· 2024-07-04 11:30
1、多关节机器人订单量同比增长超 45%; 2、一季度利润增长超一倍,两百余家机构密集调研。 一、公司简介及业绩情况 拓斯达主要从事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装备和解决方案。产品及服务包括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应用系统、注塑机、配套设备及自动供料 系统、数控机床(CNC)、智能能源及环境管理系统,广泛应用于光电、3C、汽车、包装、码垛、民用航空、高端模具、精密零件等领域。 目前公司客户包括华为、比亚迪、伯恩光学、立讯精密、富士康、闻泰科技、华勤技术、歌尔股份、通威股份、隆基绿能、晶澳科技、 晶科能源、宁德时代等企业。 (资料来源:2023 年公司年报,多关节机器人产品) 公司 2023 年进入业务转型,重点发展机器人、数控机床、注塑机三大产品,导致业绩承压。实现营业收入 45.5 万元,同比下降 8.7%; 归母净利润 0.8 亿元,同比下降 44.9%,扣非净利润 0.7 万元,同比下降 46.7%。其中自产多关节工业机器人业务同比增长 48.6%;注 塑机业务同比增长 16.3%;数控机床业务同比增长 56.3%。公司收缩项目类业务,自动化应用系统业务、智能能源及环境管理系统业务 规模有所减少。 60.00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