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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股份:暂未与智元机器人达成合作
Jin Rong Jie· 2025-08-15 01:32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has not yet established a partnership with Zhiyuan Robotics, despite ongoing exploration of AI and robotics technology applications [1] Group 1 - The company received an inquiry from investors regarding a reported joint venture with Zhiyuan Robotics and a procurement order worth 15 million yuan focused on multi-modal interaction systems for entertainment and sports scenarios [1] - The company confirmed that it is continuously monitoring and exploring innovative applications of AI and robotics technology [1] - The company maintains an open attitude towards embracing intelligent ecosystems and does not rule out future collaborations in AI applications with industry partners [1]
143只个股连续5日或5日以上获融资净买入
Core Insights - As of August 7, a total of 143 stocks in the Shanghai and Shenzhen markets have experienced net financing inflows for five consecutive days or more [1] - The stock with the longest consecutive net inflow is Huicheng Environmental, which has seen net buying for 19 trading days [1] Summary by Related Categories Stocks with Significant Net Inflows - Huicheng Environmental has the highest consecutive net inflow days at 19 [1] - Other notable stocks with substantial net inflow days include: - China Baowu Steel with 13 days [1] - Jichuan Pharmaceutical with 12 days [1] - Tianzhihang, Zhejiang Communications, and China High-Tech each with 11 days [1] - Haizheng Pharmaceutical, Caixun Technology, Taijing Technology, Sailun Biotech, and Tanjia with 10 days each [1]
彩讯股份: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6 16:22
证券代码:300634 证券简称:彩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为首次授 予部分符合条件的 224 名激励对象办理 196.7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股 票归属的相关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于 < ...
彩讯股份(300634) -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025-08-06 10:17
证券代码:300634 证券简称:彩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股票归属日:2025 年 8 月 6 日(星期三);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归属人数:1,967,600 股,224 名激励对象; 3、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为首次授 予部分符合条件的 224 名激励对象办理 196.7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已经深 ...
彩讯股份(300634)8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7亿元
Sou Hu Cai Jing· 2025-08-06 07:33
彩讯股份最新一期业绩显示,截至2025一季报,公司营业总收入4.88亿元、同比增长15.08%,归属净利 润7349.27万元,同比减少12.25%,扣非净利润7144.88万元,同比增长1.36%,流动比率4.540、速动比 率4.306、资产负债率17.60%。 天眼查商业履历信息显示,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位于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互联网 和相关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45121.09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6000万人民币。公司法定代表人 为杨良志。 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25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2387次,知识 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96条,专利信息161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42个。 金融界消息 截至2025年8月6日收盘,彩讯股份(300634)报收于29.71元,上涨2.91%,换手率6.4%, 成交量27.84万手,成交金额8.18亿元。 资金流向方面,今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7亿元,占比成交额13.04%。其中,超大单净流入6624.08万 元、占成交额8.1%,大单净流入4046.30万元、占成交额4.95%,中单净流出流出3.55万元、 ...
彩讯股份(300634) -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5-07-28 10:38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4 证券简称:彩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公司股东永新县光彩信息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合伙)、永新县明彩信息科 技研究中心(有限合伙)、永新县瑞彩信息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永新县光彩信息科 技研究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彩信息")、永新县明彩信息科技研究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彩信息")、永新县瑞彩信息科技研究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彩信息")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 不超过 6,797,500 股、2,673,100 股、829,400 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获悉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不再减持。根 据《上市公 ...
彩讯股份: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3 11:15
证券代码:300634 证券简称:彩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首次授予部分 符合条件的 224 名激励对象办理 196.7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于 <公司 ensp="ensp"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主要 ...
彩讯股份(30063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5-07-23 10:28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的归属名单。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 224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 ...
彩讯股份(300634) -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07-23 10:28
证券代码:300634 证券简称:彩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24 人; 2、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967,600 股;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 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首次授予部分 符合条件的 224 名激励对象办理 196.7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 ...
彩讯股份(300634)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5-07-23 10:28
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2024]海字第 005-3 号 中国·北京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本所接受彩讯股份的委托,担任彩讯股份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本 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就彩讯股份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首次授予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以下简称"本次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以下简 称"本次作废")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证券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 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 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5/9/10/13/17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