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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通(30063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
2025-11-28 12:48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应至少 ...
广和通(30063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48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 财的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 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深圳市广和通 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理财产品的界定及交易原则 第二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国家政策允许及有效 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对 闲置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 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的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理财 工具的运作和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 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 ...
广和通(30063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48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 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 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 ...
广和通(30063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48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增强公司自我约束,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公司 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 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 合 理、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第九条 内 ...
广和通(30063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48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 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1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定,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 管规则以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的对 外担保。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 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 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
广和通(3006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和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 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独立董事津贴参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执行,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 审议通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确定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薪酬方案、负责薪酬管 理、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及 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 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 ...
广和通(30063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48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
广和通(30063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48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们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 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 ...
广和通(30063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11月)
2025-11-28 12:48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以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广和通无线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 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
广和通(300638)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
2025-11-28 12:48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的制定和程序的规范,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应为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由董事长在委员内提名,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