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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迪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2:21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主动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履职过程中需要的信息 ...
雷迪克: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2: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迪克"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3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20 年 1 月 13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雷迪克节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86 号) 的批复意见,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8,85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8,500,000.00 元。截 至 2020 年 3 月 18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88,500,000.0 ...
雷迪克: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4-24 12:21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百条 董事连续两次(独立董事连续三 | 第一百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 | | 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 | 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 | | 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 | 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 | | 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 换。 |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应当作出书面说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应当作出书面说 | | 明并对外披露: | 明并对外披露: | | (一)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 (一)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 | (二)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 | (二)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 | | 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 | 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 | | 的二分之一。 | 的二分之一。 | |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审议 |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审议 | | 机制 | 机制 | |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 |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 | |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
雷迪克: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4 12:21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4-016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1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4月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将相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3 年度实现 净利润 120,379,417.02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110,890,747.19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505,448,478.34 元, 资本公积为 641,534,359.58 元,盈余公积为 72,261,849.39 元 ;截至 20 ...
雷迪克: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4 12:21
| 附表: | 0月月 | | | |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编制单位:杭州雷迪克菲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 | ਸੰਬ | :占用方与上上市公司: | | 12023年期初占: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 12023年度占用资:2023年度偿还:2023年期末占:占用 形 | | | | | 用 | 资金 与用方名称 | :市公司的关核算的会 | | | | 占用性质 | | | | | 联关系 | 计科目 | 用资金余额: 生金额(不含利息):金的利息(如有):累计发生金额 用资金余额:成原因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 | | 非经营性 | | | 制人及其附属企: | | | | | | | | | 11 | | | | | | 非经营性 | | | 计 小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 | | | | | | 非经营性 | | | 控制 ...
雷迪克: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4 12:21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 ...
雷迪克: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2024-04-24 12:21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4-022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4月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案》。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 求,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修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拟对《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1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雷迪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4 12:21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4-021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百条 董事连续两次(独立董事连续三 | | | | 第一百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 | | 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 | 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 | | 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 | | | | 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 | 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应当作出书面说 |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应当作出书面说 | | | | 明并对外披露: | | 明并对外披露: | (一)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 | (一)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 | | | (二)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 | | (二)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 | 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的 | | 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 ...
雷迪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8 10:1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
雷迪克: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8 10:17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4-011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沈仁荣 4、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 会决议。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9:25,9:3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