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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300679)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0:16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证 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证公司资金、财产的 安全,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电 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 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 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 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三条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适用本制度,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行为;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 ...
电连技术(300679)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0:16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 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和《电连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
电连技术(30067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0:16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指公司的分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 接控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下同)的信息收 集和管理,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创业板上市规则》、 《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对公司股 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重 ...
电连技术(30067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06 10:16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电连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 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暂 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 后监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
电连技术(300679)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06 10:16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的权利,维 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七条 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董事人数,由公 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 人选;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提名独 立董事人选。其中独立董事的提名还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和《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董事的提名推荐名单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第 1 页 共 4 页 第八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
电连技术(30067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06 10:16
第四条 除不得具有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举情形之外,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所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 ...
电连技术(30067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06 10:16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 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 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 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由三名成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 ...
电连技术(300679) - 印章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06 10:16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管理及使用,防范印 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2.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子分公司、各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2.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分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印鉴专用章(包 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报关专用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使用的私章)、公司法 定代表人名章、董事会印章、部门印章等。 3. 印章的使用范围 3.1 公章的使用范围包括: 3.1.1 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信函 3.1.2 以公司名义开具的介绍信 3.1.3 按有关规定要求报出的各类报表 3.3.1 公司开具的银行结算凭证、发票、报关单据 3.3.2 公司开展经营活动需要使用财务印鉴专用章的其他事项 3.4 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的使用范围包括: 3.1.4 公司开展经营活动需要使用公章的其他事项 3.2 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包括: 3.2.1 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 ...
电连技术(300679)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8-06 10:16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互动易平 台,规范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 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制定本 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信息 发布及回复的总体要求: (一)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格 遵守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二)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 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的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 ...
电连技术(300679)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06 10:16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4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4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4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8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2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4 | | |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36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7 | | 第二节 | 利润分配 38 | | 第三节 | 内部审计 42 | |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