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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浪科技:2024三季报点评:24 Q3出货略低于预期,
Soochow Securities· 2024-10-30 22:30
Investment Rating - The report maintains a "Buy" rating for the company [1] Core Views - The company's Q3 2024 revenue was 5.16 billion yuan,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11%, whil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669 million yuan,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11%. The gross margin was 33.7%, an increase of 2.1 percentage points [2] - Q3 shipments remained stable, with an estimated total of 300,000 inverters shipped, maintaining the same level as the previous quarter. The company expects to ship approximately 1.2 million inverters for the entire year,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over 50% [2][3] - The company's expense ratio decreased to 19.2% in Q3 2024, down 6.2 percentage points year-on-year, primarily due to reduced management expenses. Operating cash flow at the end of Q3 2024 was 800 million yuan, an increase of 700 million yuan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2] Financial Forecasts and Valuation - The report adjusts profit forecasts downward, estimating net profits for 2024-2026 at 1.01 billion, 1.44 billion, and 1.90 billion yuan, respectively, with corresponding growth rates of 29%, 43%, and 33%. The price-to-earnings ratio is projected at 29, 21, and 16 times for the respective years [3] - Given the sustained high growth of the company's inverters, a target price of 90 yuan is set for 2025, corresponding to a price-to-earnings ratio of 25 times [3]
锦浪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2024-10-29 08:58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
锦浪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被提名人:楼红英)
2024-10-29 08:57
提名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楼红英女士为锦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 面同意作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 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
锦浪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29 08: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以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7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
锦浪科技: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10-29 08:57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2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该部分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作 废上述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44,200 股。根据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 对象的 ...
锦浪科技:章程修正案(2024年10月修正)
2024-10-29 08:57
注:公司 2023 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 11 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其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41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相应从 39,944.7495 万股减至 39,933.3395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从 人民币 39,944.7495 万元减至人民币 39,933.3395 万元。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2024 年 10 月修正)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 | 修订前章程条款 | 修订后章程条款 | | | --- | --- | --- | ---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 | 39,944.7495 | 万元。 | 39,933.339 ...
锦浪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楼红英)
2024-10-29 08:57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声明人楼红英女士作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锦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 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 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 ...
锦浪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2024-10-29 08:57
全体董事: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30 日 (本页无正文,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王一鸣 张健华 郭俊强 张 婵 李育杉 楼红英 胡华权 全体监事: 张丽 贺华挺 陈益丹 高级管理人员: 王一鸣 郭俊强 张 婵 陆荷峰 ...
锦浪科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10-29 08:57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 于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 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廣州 昆明 天津 成都 寧波 福州 西安 南京 南寧 济南 重庆 香港 巴黎 马德里 硅谷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HANGZHOU GUANGZHOU KUNMINTG TIANJIN CHENGDU NINGBO FUZHOU XI'AN NANJING NANNING JINAN CHONGQING HONG KONG PARIS MADRID SILICON VALLEY 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北路 38 號泰康金融大廈 9 層 郵編:100026 9/F, Taikang Financial Tower, 38 North Road East Third Ring,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6, China 電話/Tel: (+86)(10) 6589 0699 傳真/Fax: (+86)(10) 6517 6800 網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 ...
锦浪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08:55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2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 2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作废上述对 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44,200 股。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