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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5 14:22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报告 | 索引 | | 页码 | | --- | --- | --- | | 审计报告 | | 1-5 | | 公司财务报表 |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3-4 | | — | 合并利润表 | 5 | | — | 母公司利润表 | 6 |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7 |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8 |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9-10 |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12 |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3-91 | 审计报告 XYZH/2024SZAA5B0129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市) 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 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 ...
新城市: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5 14:22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提名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 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确定公司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并提出建议,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工作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委员会委 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 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 ...
新城市: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4-25 14:22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第二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 | --- | --- | --- | | | |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 | | |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 | | | 第二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高 |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 | | |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 | 出,或者在卖出后 个月内又买入,由 6 | | |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 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 | | |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 | | 4 |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 | 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 | | | 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 | | | 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 | 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 | | |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 | | | | 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 | 制。 | | | |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
新城市: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2024-04-25 14:22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四、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的审 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52,362,052.56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2,064,468.68 元。2023 年度合并报表未 分配利润 247,069,397.0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46,860,387.05 元。公司资本 公积金余额为 955,980,710.86 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 ...
新城市: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5 14:22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 2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 | 份 |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第一节 | | 股 东 | 6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5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8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 26 | | 第一节 | | 董 事 | 26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30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6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 37 | | 第一节 | | 监 事 | 37 | | 第二节 ...
新城市: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4-25 14: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将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宋波先生调整为张 春杰先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届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 调整,公司董事、总经理宋波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职务,但仍然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同时,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 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选举张春杰先生 担任公司本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届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前后情况如下: 调整前:王文若女士(独立董事、主任委员)、刘鲁鱼先生(独立董事), 宋波先生(董事、总经理) 证券代码:3 ...
新城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5 14:2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新 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市"或"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和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 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新城市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及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4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
新城市: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4-25 14:21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 ...
新城市: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进展公告
2024-04-02 10:22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概述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 险投资。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进展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并严格执行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 的条件下,公司陆续进行风险投资,产品标的主要挂钩中证 1000 等宽基指数、 行业 ETF 指数等,其盈亏情形主要取决于挂钩标的指数的市场表现。 风险、税收风险 ...
新城市: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3-29 11:19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东台市望远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台市望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的股份比例为16.10%;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台市望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远科技")出具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望远科技减持股份,望 远科技持股比例累计已减少5.00%。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