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y Plastic Masterbatch (SuZhou) (3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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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2024-03-28 12:49
关于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四年三月 之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所出具持续督导意见的依据是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 司等重组相关各方提供的资料,重组相关各方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 供的为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 责。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督导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 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 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独 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 真阅读上市公司的相关公告文件信息。 1 | 声明 | 1 | | --- | --- | | 目录 | 2 | |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 ...
宝丽迪: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容述职报告
2024-03-28 12:49
本人作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和勤勉的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 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本人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 | | 12 | |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姓名 | 具体职务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 | 委托出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出 | | | | | 席次数 | 席次数 | ...
宝丽迪: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3-28 12:49
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4-025 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 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和《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杜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 历详见附件)。杜宏先生将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非职工 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杜宏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 所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
宝丽迪:关于新增或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3-28 12:49
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4-013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或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类型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 | --- | | 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 修订 | 否 | | 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新增 | 否 | | 3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本次修订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修订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本次新增或修 订后的相关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2024 年 3 月 28 日,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
宝丽迪: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28 12:49
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4-014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 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宝 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2395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8,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
宝丽迪: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3-28 12:49
关于续聘 2024 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聘任期为 1 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的 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上市期间及 2020-2023 年度相关的审计工作 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相 关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评 ...
宝丽迪: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3-28 12:49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468 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 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贵公司是否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获取 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 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 第 1 页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苏 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管理层就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有效性作出的认定执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贵公司 ...
宝丽迪: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3-28 12:4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迪"、"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自 2020 年 11 月 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现持续督导期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 项目 | 内容 | | ---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证券代码 | 300905 | | 注册资本 | 17,629.9756 万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 号 29 | | 主要办公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 29 号 | | 法定代表人 | 徐毅明 | | 实际控制人 | 徐毅明、徐闻达 | | 联系人 | 袁晓锋 | | 联系电话 | 0512-65997405 | |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 | 本次证 ...
宝丽迪: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健飞
2024-03-28 12:49
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4-018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李健飞 作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 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 在任何影响本人独 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 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 密 切关系。 ☑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 ...
宝丽迪: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3-28 12:49
(一)2024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宝丽 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迪"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经审慎尽职调查,对宝丽迪 2024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 联 交 易 定 | 2024 | 年预计发生 | | --- | --- | --- | --- | --- | --- | | | | | 价原则 | | 金额 | | 租赁 | 厦门万邦康置 业有限公司 | 承租 | 市场价 | 30 | ...